民生关注|小心婚介机构的“甜蜜陷阱”
银川市民杨女士反映,向某婚介机构签订7000元婚恋服务合同,合同约定婚介机构向投诉人推荐并约见6位1980年至1989年大专以上学历的未婚男士,而婚介机构在服务过程中故意编造、隐匿男士个人信息以完成约定事项,杨女士要求退款遭拒。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提示,要注意选择正规婚介机构,确保婚介机构已依法办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
脱单未果,婚介服务费能退吗?法院这样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在这起案件中,被告婚介机构服务“打折”,且未履行完毕。最终,法院判令被告婚介机构退还林先生所支付服务费的80%,即15200元。经办法官提醒,现在社会上有越来越多类似的经营机构,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让经营者能够规范自己的...
婚介服务“打折”可否退费?法院:支持!
无奈之下,小林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费。案件进入到审理阶段,原告小林交纳服务费后是否有权要求被告婚介机构退还金额以及退还金额的确定,成为了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惠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林嘉伟我们法院认定他违约,是从这个服务合同的条款来看。服务合同的条款明确约定了,被告应向原告提供的服务时长是9个月,...
婚介服务未达目的需要退费吗?婚介所介绍5名对象未果被要求退费
法院认为,从秦某出示的登记表看出,其与背面的《收费标准协议书》属两个内容,在登记表上签字不代表认可收费标准,且登记表和《收费标准协议书》上某婚介机构人员签名不同,更能确认合同订立存在瑕疵。对于收据所载“提供服务概不退款”,明显系该婚介机构为逃避法律义务、减轻自身责任而制定的“霸王条款”,属于无效...
婚介服务未达目的 兼顾公平部分退费
今年2月,某婚介机构要求秦某支付2000元服务费,声称会提供更好的恋爱对象。秦某交费后,某婚介机构又为他推荐了2个恋爱对象,可还是没能成功“牵手”。鉴于此,某婚介机构要求秦某续费6000元,否则拒绝提供后续服务。气愤之下,秦某将某婚介机构诉至天山区人民法院,要求退还服务费3000元。
见面当天“闪婚”领证 婚后不久女方离开,合肥男子要求婚介全额...
"韦先生说,合同中提到领证后如果因为男方的个人原因和一些不良嗜好导致婚姻无法继续,婚介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因为女方的个人原因导致婚姻无法继续,他们将退还中介费,"如果不是媒人事先给过我承诺,因为女方的原因导致的离婚他们承担责任,退还中介费,我也不可能见面当天领证的,毕竟风险谁都会考虑的(www.e993.com)2024年9月30日。"韦先生...
收费标准乱、退费难度大……婚介服务套路多
◆婚介合同是涉及人身属性的服务合同,不适宜强制履行,只要消费者不愿意继续履行,无论什么原因,原则上都允许消费者随时解除合同。◆消费者有权就婚介合同条款进行协商,涉及对自己明显不利的格式条款、免责条款要明确提出,要求商家给出合理解释,也可以划掉不合理的条款,由双方在修改部分签字确认。
上海发布婚介服务合规指引,设3—7天“消费冷静期”退费制度
针对部分机构诱导消费、制造焦虑,致使征婚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等导致的退费问题,合规指引提出:3~7天冷静期内,实体婚介机构门店一般不开展服务,征婚者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征婚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婚介机构一般应退还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外的全部服务费用。考虑到网络婚介平台的服务以信息匹配和交友为主,与实...
设置3~7天“消费冷静期”退费制度!上海发布首个婚介服务合规指引
针对部分机构诱导消费、制造焦虑,致使征婚者盲目消费、冲动消费等导致的退费问题,合规指引提出:3~7天冷静期内,实体婚介机构门店一般不开展服务,征婚者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征婚者要求解除合同的,婚介机构一般应退还除已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外的全部服务费用。考虑到网络婚介平台的服务以信息匹配和交友为主,与实...
【芙蓉律师说法】如何看待婚介服务内容及退费
婚介服务合意合法成立,且婚介机构收取了服务费后,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然而当事人主张退费理由多为“介绍的对象不满意”、“没有介绍符合自己要求的对象”等。司法实践中,在对婚介服务内容无具体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婚介机构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了推荐、介绍服务,基本上就可以视为已履行合同约定,一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