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津市市公布第二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温馨提示:大家在购买食用油时,尽量选择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食用油,查看标签上是否有SC、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案例五樊某无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案2023年7月25日,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樊某无营业执照和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992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23...
能零售也能批发的加氢站来了!车主:动力十足!
除为车辆提供加氢服务外,该站还依靠氢气管线的接入实现氢气充装批发功能,也因此被称为加氢“母站”。加氢“母站”除供应本站氢气零售加注业务外,每天能为5~6辆管束车提供充装,服务周边的加氢“子站”。浙江嘉兴港区作为浙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物流生态成熟,氢气资源优势显著,正全力打造全国氢能先进制造业基地。
加强成品油流通监管 夯实油品供销储运保障能力——兼谈《成品油...
我国对成品油零售实施准入许可管理,对成品油批发、仓储实施行政备案管理。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应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全国石油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备案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营期间基本信息如有变更,则应自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信息更新。拟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的企业,应向所在...
云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三)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新建、迁建、改(扩)建审批初审,以及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证书变更、延期、注销和年检等资料初审;(四)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6个月以内的停歇业办理;(五)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六)按职责分工管理成品油流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管,按照属...
【关注】规范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管理!省商务厅印发规定
(三)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新建、迁建、改(扩)建审批初审,以及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证书变更、延期、注销和年检等资料初审。(四)成品油零售经营网点6个月以内的停歇业办理。(五)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许可初审。(六)按职责分工管理成品油流通,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管,按照属地管理...
重庆市取消和下放石油成品油经营资格行政审批权限,不再受理原油...
一、取消原油销售仓储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精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原油销售、仓储和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申请,不再受理上述经营资格证书的变更、换证和注销申请,现有证书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再收回(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
新时期成品油流通领域监管将更加完善
关于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目前已有部分地区不再审批,依旧可以审批的地区,在审批门槛、审批难度及资质要求方面,都较之前有了较大的提升。所以,无法办理危化品许可证的成品油批发和仓储企业,将会快速退出。(二)相关审批权下放至市级指定部门按照2017年的《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申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的企业,...
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企业可以向零售网点所在地市商务部门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下简称零售许可证),或者向县商务部门报送材料,县商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商务部门转交申请材料。申领零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最新公报 江苏省商务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成品油流通...
第二章成品油批发、仓储第五条成品油批发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经营,符合以下要求:(一)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三)自有或者租赁的油库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取得相关资质或者通过相关验收;...
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
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自国办发〔2019〕42号文件发布之日起,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取消,市场主体无需向商务部门申请经营许可,现有的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批准证书在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不再收回。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做好审批和管理工作。市场主体从事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活动,应当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