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
在向江门市税务部门提出注销需求后,税务人员通过征纳互动平台联系到海南省税务局征纳互动坐席人员,“隔空”辅导黎先生完成补充申报等事项,随后顺利将海南的个体户进行了税务注销。复杂事“简易办”——流程“瘦身”服务“增值”聚焦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各地税务部门重点精简办理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税时间,努力实...
零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税务怎么处理,如何处理零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税务...
根据税收管理法规定,对于恶意逃税、逾期申报等严重违法行为,税务部门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罚息、以及对相关人员的按期责任追究等。最后,对于税务逾期未申报行为严重的税务登记个人或企业,税务部门还有权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如查封、冻结银行账户、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执行纳税义务,并追缴相关的情况下税款和...
【关注】8月15日起,申报缴纳!
一、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3年度保障金的时限为2024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二、2023年度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4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4〕8号)公布的2023年度本市职工年...
3月纳税申报期截至15日,申报要点看这里→
填报要点:32023年度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
近期12366纳税服务平台15个精选答疑(20240617)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
再见了,零申报!税局通知:无税不申报要来了!
小规模单位纳税人,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设定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2019年8月1日前已登记但未做票种核定的小规模单位纳税人,对无纳税义务发生的税(费)种可要求税务机关将纳税期限更改为按“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除外),纳税期限更改后,可按照无税不申报办法免于办理相关税(费)种的零申报...
2024年2月税收相关热点问答
不需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生产企业完成委托代办退税备案后,即可为该生产企业申报代办退税,无须先行办理代办退税备案。7、适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能否申请享受留抵退税?加计抵减额是根据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的,用于抵减应纳税额的额度,并不是纳税人的进项税额,...
新电子税局升级调整!税局刚刚通知!
01.8月征期定了!15日截止!税局明确:8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8月15日!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报税哦!
刚刚!社保缴费变了!税局正式通知!单位需要承诺,员工需要签字确认!
税局通知:缴费工资,单位需要承诺,员工需要签字确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其配套法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缴费年度社会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保费)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申报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5日。
【12366问答】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月底结束!相关问答来啦→
第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工作。”5.2023年度本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如何办理?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