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后 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日前,晋江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相关案例,股东请求解除投资协议,实质为抛弃股东身份并抽回出资,此行为违反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应不予准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案情概述想退出公司被拒打官司一二审驳回请求2019年1月,市场监管部门预先核准厦门某公司作为出资人设立晋江某公司。...
法官说法丨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股东变更出资方式,债务人还...
关于公司成立后股东能否变更出资方式,公司法并无禁止性规定,通常认为公司成立后,在正常经营状态下,股东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变更出资方式。此处的“正常经营”,一般指公司未明显丧失清偿债务能力,公司债权人亦未起诉要求股东在未实缴或认缴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况,此时变更出资方式涉及的仅为股东之间以及股东...
新《公司法》实施后,公司办理减资的实操指引
全体股东按照相同的比例以相同的价格减资,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一般不需要签订减资协议,仅通过股东会决议的形式确定公司减资数额以及股东的减资比例。定向减资:这种方式减资后会改变原有的股权结构,例如某一股东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公司,其他股东对公司的投资不变,这种方式其实是一种交易性减资,其实质是不减资的股东以公司...
【以案说法】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款 期限届满后责任如何承担?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探究——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规则的理解与适用
而在执行程序中,若债权人或公司以加速到期为由要求追加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则只能适用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关于执行程序的规定,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而不能适用新公司法和民法典等...
催缴股东实缴出资的流程是什么?
3、向未出资股东发送书面催缴通知4、逾期未缴的处理5、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调整公司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您关心的问题答案来了
公司股东调整出资期限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办备案登记。问题五:如果公司股东确实因缺乏资金,无法按期缴足认缴的出资额怎么办?答:首先,《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存量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期限设置了3年过渡期和5年的认缴期限,股东可以在最长8年的时间内从容、理性地履行出资...
既未在市监局登记也未在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如何确认股···
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
转让认缴出资时,如何确认转让收入?
个人股权转让的原值怎么确定?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新公司法下股东知情权实务要点分析
行使股东知情权的主体,必须具备股东身份。那么,股东身份的认定标准,是以工商登记为准,还是要结合实际出资数额、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分析是否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来认定?司法实践倾向以工商登记外观主义为准。1.隐名股东是否可以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出资,在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