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融媒·帮您办|2628119】法治在线丨购买经济适用房无法过户...
“曾先生明知该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房,却仍私下签订买卖协议。”8月14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法官张玲介绍,依据法律规定,该协议无效,协议无效的情况下约定的违约责任自然也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双方买卖协议无效,方女士退还曾先生购房款34万元。几年前,方女士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
经济适用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在完成上述步骤后,买卖双方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文件,前往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购房合同、税费缴纳证明等。5.领取新的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后,买方将获得新的房产证,正式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者。此时,整个过户流程即告完成。需要注意的是,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流程可能...
从他人手中购买经济适用房无法过户 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几年前,方女士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位于沙依巴克区的一套房屋,合同载明房屋的用途为经济适用房。2020年5月10日,曾先生通过中介公司看中方女士房屋,双方达成买卖意向,并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协议》,合同约定房屋总价37万元,曾先生向方女士支付34万元购房款后,方女士将其名下位于沙依...
北京房屋案例:借朋友名义购买拆迁经济适用房起诉过户胜诉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经济适用房的购房指标,系李某兰因拆迁获得,其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是转让给他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并不对公共利益造成影响,现诉争房屋已具备上市交易条件,双方之间的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是适用法律错误。双方的协议客观上损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人的购买权,对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影...
北京房屋纠纷——借亲属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能否起诉过户
1.判令被告配合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及理由:被告系原告的兄弟媳妇,2006年12月28日,原告借用被告名义与北京R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位于北京市昌平区一号房屋;案涉房屋的购房款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原告支付,房屋交付后原告对案...
购买未满五年的经济适用房,合同有效吗?法院这样判!
2018年2月原、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将名下一套经济适用房卖给原告(www.e993.com)2024年11月27日。该房屋是被告于2013年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订购协议书购得,交纳房屋契税,2018年3月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书。后来两人因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纠纷,原告于2023年8月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有效,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经济适用房过户流程和条件是什么?
二、经济适用房过户的具体流程1.签订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确认交易意向后,需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并进行公证。2.提交过户申请: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提交过户申请,包括身份证明、购房合同、产权证明等。3.审核与公示:房产交易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确保交易公开透明。
南宁市江南区宏德路236号云星·钱隆公馆2号楼2单元三十三层3305号...
拍卖房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福利房等)办理过户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公摊等费用的缴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款、费用竞买人可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本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EMS邮政特快专递未送达的,自本公告...
梧州市苍海路17号第9幢1003号房产
拍卖房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福利房等)办理过户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公摊等费用的缴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款、费用竞买人可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本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EMS邮政特快专递未送达的,自本公告...
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吴圩段130号新港家园20号楼1单元十七层1702号
拍卖房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福利房等)办理过户中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公摊等费用的缴纳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上述税款、费用竞买人可于拍卖前到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了解。十一、本次拍卖事项经本院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EMS邮政特快专递未送达的,自本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