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辞退时听到同事聊其八卦,男子认为名誉被侵犯要求赔偿5万!法院...
被辞退时听到同事聊其八卦,男子认为名誉被侵犯要求赔偿5万!法院:主观感受≠社会评价当我们面对别人对自己的不当言论、评价,是应该“一笑而过”,还是拿起法律武器寻求救济呢?近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沙堰人民法庭审结了一起因不当言论引发的名誉权案件。张某在一家物业公司从事秩序员工作,2022年3月,张某到...
...P成“遗照”做头像,因侵犯对方名誉权、肖像权被判公开致歉并赔偿
#网友侵权张若昀被判公开致歉并赔偿##我要找律师#网友把张若昀P成“遗照”做头像,因侵犯对方名誉权、肖像权被判公开致歉并赔偿8月26日,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查询得知,被告梁某通过其注册、使用的豆瓣账号“给***钟”(豆瓣ID:270***111)将一张经过人为P图处理的张若昀
“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道歉、赔偿
同时利用加带讨论话题的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言论,却未对文章中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存在主观过错,致使原告名誉权受损。对于拥有一定影响力的“网络大V”,更应注意发言的边界,恪守法律底线。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游戏解说主播发表侮辱性评论侵犯他人名誉权 法院:公开道歉并赔偿
公证费3000元属于原告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必要财产损失,法院予以支持;律师费不属于其必然产生的费用损失,且金额相对较高,法院酌情认定为10000元;根据原告提交的车票、发票等凭据,法院酌情认定差旅费5000元。上述合理开支共计18000元,被告刘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余某支付。关于原告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综合考虑被告...
...超市公开贴其照片标注“小偷” 法院:侵犯名誉权 公开道歉并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某超市就其侵害原告牛某名誉权的行为在其店内原张贴侵权照片处张贴对牛某的公开道歉声明,为牛某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张贴时间不得少于十五日;被告某超市赔偿原告牛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某超市主动履行了判决内容。法官提示:损害他人名誉违法,维权应有道北京...
理发店剪发却被他人拍摄视频传播 ,“发型被围观”谁来负责?
但在生活中,如果理发师通过“恶搞”制作的理发短视频超过合理限制,造成侮辱、贬低他人人格或扭曲他人形象,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名誉权;如果理发师将其与消费者聊天过程中涉及到的消费者隐私信息也发布在社交平台,则可能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www.e993.com)2024年10月31日。消费者一旦发现被短视频侵权,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
抖音短视频诉“新浪微博”侵犯名誉权 索赔100万
环球网科技记者林迪11月22日上午,记者从海淀法院网了解到,“抖音短视频”起诉“头条新闻”、“新浪财经”等微博账户运营商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发布平台侵犯名誉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删除涉案信息,赔礼道歉,并索赔100万。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 法院判决:向受害人道歉、赔偿
同时,受害人在名誉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若造成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原标题:《以案释法“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法院判决:向受害人道歉、赔偿》
离婚时妻子举证丈夫出轨照片,丈夫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遭驳回
证据的获取和使用应合理合法,否则既无法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还可能违法。如果刻意添油加醋、歪曲事实,可能涉及名誉权侵权。更严重的是,如果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为群众办实事】“网络大V”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 法院:向受害人...
近日,会同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网络大V”发表言论侵犯他人名誉权的纠纷。原告为知名人士王某,被告杨某是新浪微博上拥有几十万粉丝量的博主。事情起因系杨某在“微博”平台上发布了一篇点评原告王某的文章,点击量高达3000多次,导致大量网络用户对王某产生负面评价。王某遂诉至我院,要求杨某在“微博”平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