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问答】个人股权转让中的涉税问题,您了解吗?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十三条规定,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无偿转让股权,可认可其低价合理: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
10月起,个税申报有变!个人所得税不能再零申报了!这些人不得申报...
十四、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按照销售额的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确定后显示:三、新增:其他生产经营所得(B表)点确定后显示:2个税申报提示:连续三个月申报为0系统提示:以下纳税人连续3个月申报的收入为零,请确认其是否离职。若已离职,请前往“人员信息采集”填写离职日期后进行报送...
...个税申报有变!个人所得税不能再零申报了!这些人不得申报工资...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其他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的个人,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十一、资源回收企业向出售者“反向开票”时,应当按规定为出售...
个税APP更新:新增显示经营所得等5项个人所得 ,专家称将所有收入...
纳税服务热线12366客服人员表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法中提到的前4项个人所得,此次新增展示的5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的作用,并不改变汇算清缴方式。《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前,个人所得税APP的“收入纳税明细”仅展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
开业第一课|常见税费申报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A...
开展面向新办纳税人的“开业第一课”活动是今年税务部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为帮助新办纳税人更好了解新办企业涉及的税费事项及办理流程,我们将陆续推出“开业第一课”系列宣传辅导产品,帮助纳税人尽快度过“新手期”,更好开展经营活动。今天带你了解:常见税费申报之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
注意!个税申报有变!这些人不得申报工资薪金!
十四、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按照销售额的0.5%预缴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确定后显示:三、新增:其他生产经营所得(B表)点确定后显示:2报错显示:连续三个月申报为0系统提示:以下纳税人连续3个月申报的收入为零,请确认其是否离职。若已离职,请前往“人员信息采集”填写离职日期后进行报送”。
12366回应个税APP新增5项个人所得:主要是查询展示
个税APP更新:新增显示经营所得等5项个人所得,专家称将所有收入汇总后能方便纳税人查询、核对和申报个税。近日,个人所得税APP更新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个人所得税APP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与此前相比,目前该应用在“收入纳税明细”中,新增展示了5项个人...
【实用】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看这里~
1.注册个人所得税APP,通过APP扫描二维码或录入用户名、密码登录;2.通过大厅注册码方式直接注册并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办理汇算清缴路径: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申报年度选择“2023”,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开始办理申报缴税...
个人所得税新政!9月1日起执行!
1、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率表注:按月申报纳税。2、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
税务总局明确进一步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
四、个体工商户需将按上述方法计算得出的减免税额填入对应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减免税额”栏次,并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提供该优惠政策减免税额和报告表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税额进行税款划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