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1.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办理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包含固体废物治理、再生资源回收等。该公司二次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0月12日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2023年2月15日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该公司建设厂房等设施及平整周边场地种植绿化苗木等,违法占用...
好消息!莆田又一批征地拆迁补偿方案公布!快看有没你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莆政综〔2013〕1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莆政规〔2023〕7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武夷山国家公园条例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损毁或者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国家公园界限标志的,由武夷山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
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
保持集体林地家庭承包关系长期稳定,开展集体林地延包试点,家庭承包林地剩余期限10年以内的,发包方可以依法提前确认延包合同,以林地承包到期为起点起算并合理确定延包期限。引导农户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依法自愿流转林地经营权,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面积大、期限长的林地经营权流转给予一定补助。完善覆盖全省的林权交易平...
福建省建设全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实施方案
(七)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上先行。健全林业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行分类补偿、分级补助。统筹使用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落实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等政策,争取稳步提高标准,调动保护积极性。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开展重要生态区位非国有商品林赎买、租赁、入股、改造提升等改革。建立健全古树名木保护补助制...
提质量 活机制 优产业——福建林业高质量发展再创新业绩
武夷山国家公园福建片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天然商品乔木林停伐管护补助均为每亩32元(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实施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补助标准每亩23元,从2021年起,补助范围在天然商品乔木林的基础上,扩大到灌木林地、疏林地等。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方面,通过资金筹集及分配,加大沿海经济发达地市下游对上游的生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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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沙县区凤岗街道井后村集体土地8.2247公顷。其中:水田1.8388公顷、旱地0.2400公顷、园地0.5039公顷、林地2.6926公顷、草地0.0313公顷、其他农用地2.8910公顷、未利用地0.0271公顷。三、补偿标准本次征地补偿标准按《三元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元政文〔2023〕61号)和《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保护天然林的“福建做法”
2021年起,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范围在乔木林的基础上,扩大到灌木林地、疏林地等,补助标准与公益林补偿标准一致。2022年起,将天然商品竹林地纳入补助范围,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1元。开展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年度绩效评价工作,明确绩效评价对象、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方式,同时每季度调度各地管护补助资金支出情况,会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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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下一级人民政府补充耕地的数量进行认定并组织本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补充耕地的质量进行验收,加强耕地质量跟踪评价。第十二条〔禁止违规占用耕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开展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
福建举行“惠企利民政策”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一是引导股份合作。结合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引导林农以林地林木资源入股,并通过省财政林业新型经营主体标准化建设扶持资金,积极培育壮大家庭林场、股份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林业新型经营主体。二是龙头企业带动。支持林业企业做强做大,鼓励各类企业通过租赁、入股、合作(托管)等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