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竞争性磋商吕梁市各县(市、区)2024年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1992024CCS00311项目名称:吕梁市各县(市、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支撑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275200元最高限价:2270000元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吕梁市各县(市、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技术支撑服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次磋商文件相应...
吕梁市中心城区171项违法建设项目规划鉴定的采购公告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985000元5、最高限价:3985000元6、采购需求:对吕梁市中心城区76项违法建设项目(点穴式巡查整改项目)进行规划鉴定,为政府及相关部门后续对违法建筑进行查处提供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商务、技术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8、服务地点:吕梁市中心城区;9、...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应当坚持简单易行、便民利民、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原则,实行宅基地审批与建房规划许可合并办理,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第六条设区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的业务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实施农村自建房规划许可;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乡(...
全文!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
本条例所称黄河流域,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太原市、吕梁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的各县级行政区域,以及大同市左云县,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右玉县,忻州市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晋中市榆次区、太谷区、介休市、榆社县、和顺县...
《山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发布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黄河流域,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黄河干流、支流和湖泊的集水区域所涉及的太原市、吕梁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的各县级行政区域,以及大同市左云县,朔州市朔城区、平鲁区、右玉县,忻州市宁武县、静乐县、神池县、五寨县、岢岚县、...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规划》综合考虑今后一段时期农村群众生活及二、三产业用水需求,基于山西省地势和农村人口分布特点,结合山西省现代水网工程布局,按照“建大、并中、减小”原则,分类在吕梁山区、太行山区、盆地区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供水工程、小型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同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县域统一管理、统一...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七)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26.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大同市推进空气质量巩固改善,其他空气质量未达标的设区城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2025年,大同市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吕梁市稳定控制在28微克/立方米以下,朔州市稳定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
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
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七、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二十五)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空气质量未达标的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编制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明确达标路线图及重点任务,并向社会公开。推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2020年PM2.5浓度低于40微克/立方米的未达标城市“十四五”期间实现达标;其他未达标城市明确“十四五”空气...
山西要闻
以信息化为基础,在提高接种门诊综合管理、技术规范的基础上,优化接种流程,包括门诊取号叫号、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电子签核、电子验证、留观、疫苗储存温度自动监控、疫苗追溯管理等,整个接种过程有序、高效,保证接种安全。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常规接种单位3269个,产科接种单位406个,覆盖了11个市117个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