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等八件法规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第一条为了加强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自治州辖区内农村公路的...
【信用宣传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发布
第二十四条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存储、共享、公开、查询和应用等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审慎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应用及其管理和服务活动,适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南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接件机关为:南宁市市政务服务局,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C座8楼C803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室;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0771-3210806;传真号码:3210806;电子邮箱:nnszfysq@dsjfzj.nanning.gov;邮政编码:530003。(二)受理程序1.提出申请申...
北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北海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79-2020546;传真:0779-2021803;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陈文村路7号(原市委党校内)。(三)申请方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应填写《北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北海市民政局门...
北海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711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为了规范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活动,完善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五条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第六条机关、单位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承担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主体责任。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保密工作的负责人和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在职责...
【普法课堂】《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发布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信用信息合作,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非公共信用信息融合应用。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相关信用信息平台应当加强数据共享,满足社会应用需求。第四章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第二十九条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十四号)
第二十四条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存储、共享、公开、查询和应用等活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审慎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中有关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应用及其管理和服务活动,适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