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保证保险的性质与效力
我国主张保证说的代表为梁慧星老师,其认为当事人订立保证保险合同,是借用保险合同的形式,实现担保债务履行的目的,即保证保险是采取保险形式的一种担保手段。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经终字第291号中国银行山东分行与中保财产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纠纷案中也认为,保证保险本质上是保险人对债权的一种担保。二是保险说。部分大...
未来打破刚兑后,你的保单安全吗?
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时,保险保障基金可对受让公司提供救助,对个人、机构保单持有人的救助金额分别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和80%为限。值得关注的是,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保险保障基金余额(汇算...
桑罗婷 杨文丛|船舶保险合同中“第一受益人”条款的理论溯源与...
保险法第18条“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措辞,是否可以解释为已经明确限定了受益人只能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明确排除了财产保险合同中可以存在受益人,理论上存在不同观点。有学者认为,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已经明确了受益人只能存在于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法虽将受益人概念置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但该法第18条...
全国法院:关于保险代位求偿纠纷的裁判规则(一)
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者提起诉讼,保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者提起代位求偿权之诉的,可以通知被保险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被保险人取得的保险赔偿金足以弥补第三者给其造成的全部损失,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时,被保险人已经向第三者提起诉讼,保险人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申请变更当事人,代位行使被保险...
保契锐评丨保险刚兑,短期内打破的概率不大
但就保险业承担的社会功能以及此前理财产品破除“刚兑”的初衷,未来可变的大概率是“理财/储蓄收益”部分,而纯保障部分的利益或将不会被打破。当然,进一步看,如保险“刚兑”被打破且可完成立法上的保障,对“问题公司”的消费者而言肯定会带来诸多不确定性,而这种不确定性又将带来两个维度的负面效应。一是,...
打破刚兑:投资者还能相信保险吗
据媒体报道,目前在92家人身险公司中,已有16家未按时披露偿付能力数据或评级结果(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3月18日,金监局下发《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其中规定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等六大维度确定公司综合风险等级。而对于近期保险未来“可能打破刚兑”的讨论,不同代理人向客户解释的方式也各...
刚兑铁律面临颠覆,三问保险投资前路
目前,对于保单的托底机制是保险保障基金,可为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救助兜底。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时,保险保障基金可对受让公司提供救助,对个人、机构保单持有人的救助金额分别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和...
传《保险法》新增修订:保险公司资不抵债或转让业务,可对保险合同...
除人寿保险合同外的其他长期人身保险合同,其救助标准按照人寿保险合同执行。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当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虽然客户的利益保住了,但实际上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依然很大,近年来接管的几家公司也一直在艰...
从银保合作角度看《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下)
需求提交保险公司复核或者就保单利益的不确定性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但是《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和《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均未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人员负有相应建议投保人终止投保的义务,因此《办法》在既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投保人的保护,即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
三味·智享集丨运输工具外的旅客人身伤亡责任认定——兼评《民法...
前者是大陆法系立法例的主流模式,将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同等抽象为一般债权分析看待,均视为不受任何限制的给付请求权,然后再通过过错来限制合同拘束力。在这样的模式下,考察行为人的过错对于双方利益平衡就显得尤为重要。后者主要由英美法系立法例采纳,仅从合同的层面考虑合同之债,将合同视为当事人对未来履行障碍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