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科原创丨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的重难点
由于二者本质上的不同,因此在救济途径上也大相径庭:对于经申请仍不履职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之规定,通过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而对于信访结果不服的,应当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只能通过申请复查+复核的方式来救济。(二)相关案例分析正是由于“信...
"鼠头鸭脖"江局长的最新处理情况来了
Xxx先生:你的《信访复查申请书》收悉。经研究,现回复如下:2023年8月17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已对你提出的信访诉求进行了审查和处理,并作出了《关xxxxx项处理书》。对相关人员的处理目前尚在调查进行中,请你及时关注省联合调查组的通报。谢谢您对市场监管部门的关注和理解。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信访办2023年10月...
江苏印发《江苏省信访听证办法》《江苏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
第十六条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在收到信访人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举行信访听证,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决定举行信访听证的,应当在30日内举行,并在举行的7个工作日前将信访听证的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通知信访事项当事人,必要时予以公告。第十七条在举行信访听证之前,信访人书面提出撤回听证申请的,应当准...
征地拆迁领域最高法案例系列之二十三:以信访形式处理履责申请时...
刘良珍对处理意见不服,向庐阳区政府申请复查,庐阳区政府于2018年1月24日作出庐访查字(2018)5号《关于刘良珍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认为刘良珍的诉求不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不予支持,并向刘良珍明确对复查意见不服的救济途径和救济方式。
关于印发河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的
本办法所称复核,是指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不服,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核申请,上一级行政机关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书面复核意见的行为。第三条信访事项的原办理机关、复查机关为市级以下政府部门的,复查、复核机关为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主管部门;原办理机关、复查机关为省辖市以下政府的...
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就贯彻实施《湖南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答...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得申请复查复核: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3.已经终结或者正在处理、复查、复核的;4.提出意见、建议的;5.已经超过...
不服复查意见且法定途径无法解决 信访人可向省政府提请复核
本报济南8月20日讯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有关信访事项复核规程(试行)的通知,按照该规程,如果信访人对设区的市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的复查意见不服且无法通过法定途径解决,可以向省政府提出复核请求。该规程规定,如果信访人有具体的复核请求和事实依据,并且无法通过法律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可以在法定...
失效文件-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访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查的信访事项(以下简称复查);信访人对各县(区)人民政府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不服,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核的信访事项(以下简称复核)。
@一线执法人,如何区分环境信访与查处履职?
然而,对于如何区分环境信访和查处履职,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标准。笔者结合相关法院裁判案例,对环境信访与查处履职的几个关键特征进行了梳理。一是行政性。构成查处履职的必要条件之一是行政机关具有处理举报反映事项的法定行政职权,且申请人应当在查处申请中明确相关查处职权。如“史慧锋、杭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审行政案”...
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请你来选!
案例简介2015年7月22日晚21时许,闫某在工作中遭到三名身份不明人员殴打,致左侧尺骨骨折,三名致害人逃离。闫某向河北省某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闫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判令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一审、二审法院均予以支持。2018年4月19日,某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