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七旬老太下公交摔倒,要求司机赔偿,警方:调监控
她在公交站台上车后,坐着公交车一路晃晃悠悠的,一直等到菜市场那站到了,陈老太就准备下车。而此时这班公交车的司机正是马师傅,他从后视镜中看见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要下车,所以就按照以往的习惯,不仅多停留了一会,还好心说道,注意安全。只不过马师傅的这句话,陈老太却并没有在意,而是径直向后车门走去,而...
乘客违反乘车规则受伤,公交公司是否担责?
林某某违反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所规定的“前门上车,后门下车”的乘车规则,应认定其存在过错(重大过失),依法可以减轻或免除公交公司的赔偿责任。公交车驾驶员进站停车后正常打开、关闭车门,并将主要精力用于关注乘客在前车门上车的情况,未及时发现林某某欲违规从后车门上车,...
法治在线丨路人摔倒公交车紧急制动致乘客受伤 “连环意外”谁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具有旅客运输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未能保障乘客的安全,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法院认定公交公司赔偿乘客方女士各项损失总计14.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公交公司对方女士进行了赔偿,之后,公交公司将骑电动车的陆女士告上了法庭。在公交公司看来,正是因为陆女士骑行时操作不当,才最终造成了车上乘...
上海一公交司机紧急避让电瓶车致乘客受伤,法院二审改判骑车人赔偿...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二审改判摔倒的电瓶车车主赔偿财产损失13.5万余元。2021年12月,陆女士骑着电瓶车,从非机动车道内侧向外行驶时,一不小心撞上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隔离固定物,连人带车摔入了机动车道内。此时,一辆公交车正缓慢行驶,为避让突然摔入机动车道的陆女士,司...
电瓶车车主不慎摔倒在机动车道,公交车刹车避让,致乘客受伤
公交公司认为,陆女士骑行非机动车操作不当,造成车上乘客受伤,并且导致公交公司财产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请求法院判令陆女士赔偿公交公司财产损失14万余元。但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陆女士因为操作不当,而非故意追求发生交通事故这一后果,据此驳回公交公司的诉讼请求。公交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表示...
【以案释法】公交车内摔倒,责任谁承担?
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公交公司赔偿其各项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到离开座位且没有抓扶车辆固定扶手捡东西会摔倒的危险性,在乘坐公交车时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法院遂综合认定李某自行承担80%责任,公交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
公交车摔伤案
有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823条的规定,承运人虽然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伤亡是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就可以不赔。在本案中,冯老太太的行为显然构成了重大过失。她作为成年人,在乘坐公交车时未能遵守安全提示,车辆未到站就擅自离开座位,这无疑增加了自己...
78岁老人因公交车急刹跌倒受伤,公交公司该承担全责吗?
七旬老人叶伯伯乘坐公交时,因公交车急刹车突然跌倒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叶伯伯将公交公司等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其全部损失约7万元。叶伯伯认为,事件发时,司乘人员未尽到重点照顾老年乘客的义务,理应对其损失负全部责任。叶伯伯的诉讼请求能获得法院支持吗?
公交乘客后门上车摔倒受伤,法院判决司机承担80%责任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通讯员蒙向东)王先生从后门上公交车时摔倒受伤,将公交公司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5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王先生16万元,公交公司赔偿王先生...
山东菏泽公交急刹车致老太摔残,法院最终判决赔偿12万!
2023年3月8日11时许,山东的王某某乘坐某公交公司驾驶员驾驶的8路公交车,行驶至某世贸中心附近时,因该驾驶员急刹车,致使站立在车厢内后门处等候下车的王某某跌倒摔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某被送往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主要诊断为右股骨胫骨折,住院17天,支出相关医疗费用32631.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