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法微案例丨入户维修水电盗窃财物被判刑
海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因维修水电,经主家同意进入住宅,临时起意实施盗窃,未违反住宅安全和居住安宁的法益保护原则,不属于“入户盗窃”。因此,该案中,被告人张某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普通盗窃。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
盗窃无罪案例:二人共同进入同一楼道分开盗窃且不分脏,不构成共犯...
另外,同案人谭某因涉嫌在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实施盗窃犯罪,太仓市公安局于2014年7月17日将同案人谭某及相关案卷材料移送至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拱检诉刑诉〔2015〕233号起诉书未对谭某所涉本案的犯罪事实予以指控。二、关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谢扬飞构成盗窃罪的证据问题。
以案说法丨超市逃单构成盗窃罪?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张某在最后一次盗窃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后张某因在二年内多次盗窃而被判处刑罚。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张某盗窃超市商品并非是因为无法负担商品的价格,而是在一次收银结算时漏结算部分商品未被发现,由此发现“可乘之机”,便萌生了贪图小利的念头。从个案处理上看,张某因盗窃罪被判处刑罚,足以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自办案例」虚荣贪心盗窃钻戒 被害人不谅解亦争取到轻判缓刑
综上,根据全案的性质、情节,考虑任某某的家庭状况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任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千元。李军茂律师分享案例都是实际经办的案件,有判决书等相关文书。#缓刑...
人民法院案例库新型“盗窃案”裁判要旨
案例林某光盗窃案(2022)鄂1281刑初209号裁判要旨即使行为人获得收回涉案财产的委托授权,但其不通过与财产现有占有人协商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并且在明知与现有占有人可能存在协商不能的情况下,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占有该财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属私力救济范畴,应当认定为盗窃罪。
成功案例 | 被朋友控告盗窃罪、诈骗罪,金额超200万,律师帮助取保...
2023年初,钱某涉嫌盗窃罪经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批准刑事拘留,羁押于拱墅区看守所(www.e993.com)2024年11月29日。钱某家属委托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叶斌律师介入辩护。律师会见得知,钱某的朋友到派出所报案称钱某窃取其多件金器、虚构工程骗取其投资款200余万元。如果认定钱某构成诈骗罪,钱某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钱某要求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
没有直接偷东西却犯了盗窃罪?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
让我们来看看这个案例没有直接偷东西却犯了盗窃罪?让我们来看看是怎么回事儿近日,崇州法院审结一起甘某、胡某盗窃罪案,分别判处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甘某、胡某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研究 | 刘仁文、车浩、时延安、田宏杰等:利用银行系统漏洞...
如果认为行为人已经实际占有了其账户里的虚拟黄金,由于其属于被动取得,系银行错误地将大量虚拟黄金额度转移给行为人,那么,行为人将案涉黄金额度变现,由于已经形成“黄金-现金”之间的对价,因而不能构成诈骗罪,也不能构成盗窃罪。而如果认为行为人只是取得了账户里虚拟黄金的额度,并具有基于该黄金额度的请求支付的可能...
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经2024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现将“尹某某等人诈骗立案监督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213—217号)作为第五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23日尹某某等人诈骗立案监督案...
最高检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办理复议复核案件要开展实质审查
案例一明确,对“多次盗窃”的案件,要结合行为人实施盗窃的动机、目的、时间、地点、手段、对象、数额等情节综合判断是否认定为盗窃罪。案例二明确,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应当审查行为人是否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如果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实际上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纠纷,且并没有从实质上改变原民事法律关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