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1.47亿元
格隆汇10月15日丨东方集团(600811.SH)公布,公司已于2024年7月15日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预重整。截至目前,公司获悉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本金余额11.47亿元,新增被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贷款本金余额8.66亿元,前述金额合计20.1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2.06%。公司为子...
《浙江法治报》丨“预重整+重整”让企业重获新生
今年4月29日,法院裁定受理投资公司破产重整申请,预重整过程中取得的债权审核、审计评估、表决意见等重要工作成果,均在重整程序中得以沿用,大大提高了重整效率,加速了重整进程。6月14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各债权组高比例表决通过。8月7日,法院裁定批准投资公司重整计划,投资人于三周后将...
湖北省法院系统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典型案例十四:预重整化解退市...
至此,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取得圆满成功。典型意义本案是武汉破产法庭挂牌成立后审结的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武汉破产法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积极争取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三级政府支持,层报省高院、最高法院和证监会提前介入、指导和审批;充分发挥预重整制度功能,指导破产管理人依法合规开展预...
【优化营商环境】市北区法院首例“预重整”案件重整成功
这是市北区首例“预重整”成功的案例。鹤顺船业公司在2017年即全面停产停业,该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多、各方矛盾尖锐、资产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广,公司累计欠付250多名职工、300多家债权人申报的9.4亿余元债务。该案重整能否成功对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有着重大影响。为准确识别债务人的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性,提高...
市北区法院首例“预重整”案件重整成功 企业债台高筑负债9.4亿...
近日,市北区法院裁定批准了青岛鹤顺船业有限公司重整方案,曾经债台高筑的企业通过“预重整”迎来转机。这是青岛市市北区首例进行“预重整”成功的典型案例。鹤顺船业公司在2017年即全面停产停业,该案件历史遗留问题多、各方矛盾尖锐、资产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广,公司累计欠付250多名职工、300多家债权人申报的9.4亿余...
市北区法院首例“预重整”案件重整成功 负债9.4亿的企业迎来转机
近日,市北区法院裁定批准了青岛鹤顺船业有限公司重整方案,曾经债台高筑的企业通过“预重整”迎来转机(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这是青岛市市北区首例进行“预重整”成功的典型案例。鹤顺船业公司在2017年即全面停产停业,该案件历史遗留问题多、各方矛盾尖锐、资产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广,公司累计欠付250多名职工、300多家债权人申报的9.4亿余...
...通过预重整转破产重整、审慎适用强制批准权、深化府院联动等...
柳州中院办理的柳州延龙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龙公司)破产案,是柳州首例预重整案件,同时也是广西首例对资产大于负债的重整企业适用强制批准权的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或许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股东僵局、财务危机,昔日名企举步维艰时年亏损额高达3.3亿元。
债务人预重整阶段诉讼案件管辖规则之厘清
而在裁定受理破产案件日之后新发生的关于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案件,其他法院均无管辖权,即使存在合法有效的约定管辖,也应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管辖。但是,因企业破产法并未对预重整程序作出规定,所以前面所举案例中的甲公司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就缺乏法律依据。除没...
高效挽救 重焕生机!泰州中院办结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件
泰州中院办结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件近日,泰州中院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成功审结,该案从受理启动合并预重整程序到招募投资人、再到批准合并重整计划,历时仅9个月,高效实现了企业涅槃重生。陷入困境债务人企业危机四伏债务人企业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智航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是一家以新能源电池研发、...
【影响力】《泰州日报》头版:市中院办结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件...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中院”)首例预重整转重整案成功审结,该案从受理启动合并预重整程序到招募投资人、再到批准合并重整计划,历时仅9个月,高效实现了企业涅槃重生。债务人企业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是一家以新能源电池研发、生产与销售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被上市公司浙江尤夫高新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