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邀请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韩伟副教授开展系列讲座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法学专业致力于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长期研究陕甘宁边区法制、根据地法制等红色法治文化,经过老中青三代教师勤勉耕耘,形成了陕甘宁边区民事法制、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红色司法文化、马克思主义法学等特色研究方向。近年来,该领域研究成果相继在《法学研究》、《法学家》、《人民日报》、《光...
司法访谈丨宝塔山辉映法院山 八十载看马锡五审判方式传承发展
延安时期形成的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是延安精神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以马锡五审判方式为代表的陕甘宁边区人民司法实践,使边区司法充满了平等和正义的精神,彰显了共产党人追求自由平等、公平正义、让老百姓过上美好幸福生活的革命信仰,其指导思想、工作宗旨和工作方法,在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本期,我们特邀请西北政法...
绥德的红色司法故事⑨丨红色司法文化融入法庭诉源治理工作的探索...
此外,《陕甘宁边区法制史稿(诉讼狱政篇)》提到了绥德的调解模范王新正:“绥德县义合二乡,1945年1-7月共解决民刑事件63件,其中调解模范王新正调解占14%,乡政府调解占14%,上告到司法处占18%,乡政府处理占54%。”可见,在官方的大力推动下,绥德地区的调解运动渐成声势,成为当时民事纠纷解决的主要手段。二、...
孙良臣与晋绥边区司法正规化建设
对于孙良臣及其所执掌的晋绥边区高等法院来说,如何立足边区实际,推进司法正规化建设,如何通过卓有成效的司法工作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巩固和壮大晋西北革命政权,进而支持陕甘宁边区各项建设事业,意义尤为重大。把培养干部作为司法工作重要环节作为晋绥边区最高司法机关,晋绥边区高等法院成立伊始,就把健全司法机构、培养司法...
陕甘宁边区时期调解制度研究 以《解放日报》(1941年1947年)所刊...
调解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时期的重要司法制度之一,它的形成与发展有着特定的历史特征与现实需求。为了更好地宣传调解制度,发挥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1941年5月至1947年3月,《解放日报》共刊载了59篇以调解为主要内容的专门报道。这些报道集中展现了陕甘宁边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建立与发展调解制度的过程中...
陕甘宁边区时期调解制度研究
陕甘宁边区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明确法律规范、加强队伍建设、创新调解方式等司法正规化措施,实现了法律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的有机结合,推动调解制度不断完善、发展(www.e993.com)2024年11月18日。明确法律规范,提供适用指引调解不能游离于国家司法体制之外,必须以法令文件为明确指引。首先,1943年6月发布的《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规定了...
陕甘宁边区土地边界纠纷的治理实践
一九三八年陕甘宁边区下发的土地所有权证。资料图片土地纠纷的典型性在于与民众的利益紧密相连,聚焦于传统情理与政策法规的冲突,能够反映实践中司法技术的运用。在陕甘宁边区经济建设和农业生产中,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人口迁移和土地政策调整不仅改变了原有的土地权属和边界划分格局,还加剧了土地资源的紧张...
从陕甘宁边区慎重处理离婚案中看妇女权益的保护
1943年的《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对军人妻子的离婚请求施以更严格的限制,规定“抗日战士之妻五年以上不得其夫音讯者,得提出离婚之请求,经当地政府查明属实,或无下落者,由请求人书具亲属凭证允其离婚”。虽然处理抗属离婚案更棘手,但是边区司法机关在公益优先原则下尽可能保障妇女的权益。例如,在高文兰与...
司法访谈·讲述|“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面”来自这里
绥德分庭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绥德分区的代表机关,代表高等法院受理不服各该分区所辖地方法院或县司法处第一审判决上诉之民刑案例。通过此次绥德分区司法会议记录和其他史料,可以具体地了解和研究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司法制度。当年的会议记录记载了很多鲜活的事例、案例,很有感染力;会议还研究了货币折合、典当与租佃...
人民法院报司法访谈|吴小鹏院长:“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的这一...
绥德分庭是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绥德分区的代表机关,代表高等法院受理不服各该分区所辖地方法院或县司法处第一审判决上诉之民刑案例。通过此次绥德分区司法会议记录和其他史料,可以具体地了解和研究陕甘宁边区时期的司法制度。当年的会议记录记载了很多鲜活的事例、案例,很有感染力;会议还研究了货币折合、典当与租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