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1.4万余立方米 昌江两团伙13人被判刑
吴某、汤某参与非法采砂销售数额共计58.98万余元;文某强参与非法采砂销售数额共计48.04万余元;羊某田参与非法采砂销售数额共计27.18万余元;李某、林某参与非法采砂销售数额共计31.79万余元;黄某参与非法采砂销售数额共计26.99万余元。该团伙犯罪事实多达6起,非法采砂共计6794立方米。经鉴定,上述采砂点开采对象为建设...
昌江两团伙13人非法采砂被判刑
本报讯近日,海南二中院对昌江两团伙非法采砂作出判决,吴某、羊某田、文某等13人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个月不等,并处6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期间,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文某伙同杨某海、羊某田、冯某、李某任、李某强、莫某等人先后在昌江石碌镇、十月田镇...
半年内非法采砂22万吨,长江江苏段一盗采团伙70人被判刑
采砂船昼伏夜出,现场运输、转卖,半年时间非法采砂22万余吨,案值1200万余元。澎湃新闻从江苏镇江检察机关获悉,经检方分批起诉,跨区域管辖长江流域环境资源案件的江阴市法院近日一审以非法采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仲某等70人六个月至五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21年3月20日夜,警方在长江上检...
【以案释法】 非法采砂?判刑、罚款,一个不少!
判刑、罚款,一个不少!典型案例一樊某某、翟某某等4人非法采砂案2020年9月15日,洛宁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南侧河道外滩地中有人涉嫌非法盗采砂石,后经县公安局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翟某某、余某1、余某2等人,在未办理任何采矿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洛宁县城郊...
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如案例十,菏泽市东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构成非法采矿罪,依法对被告人判处刑罚并恢复采砂黄河河道原貌,对于严厉惩治破坏黄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性案例212号: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已扣除其他被告人赔偿的金额);被告人刘某桂已退赔的国家矿产资源损失50000元上缴国库;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桂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与刘某、熊某、杨某、何某东连带赔偿因非法采砂造成的长江生态服务功能损失35823.41元、长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6767.48元,共计62590.89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刘某桂在判决生效后十...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8批指导性案例
指导性案例212号《刘某桂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跨行政区划非法采砂刑事案件的集中管辖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规则。指导性案例213号《黄某辉、陈某等8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中以科学方法实现增殖放流方式修复生态环境责任,以及主动修复生态环境可从轻处罚规则...
典型案例公布!这些“伤害水”的违法事情不能做!⑦——非法采砂...
2022年1月26日,经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及其团伙其他8人构成非法采矿罪,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连带赔偿因非法采砂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三、违法危害性非法采砂危害河势稳定,使河床东一个坑、西一个坑,面目全非,造成险堤...
2人非法采砂获利186万元被判刑 保护“母亲河”,这些案例要引以为...
在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王某存、王某界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9年6月至11月间,在黄河滩区内开挖沉淀池,利用抽砂设备抽取黄河水沉淀成砂并销售。采砂价值共计186万元。郓城县人民法院认为,王某存、王某界未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构筑成的砂场影响行洪安全,危及沿黄群众...
涉黑组织非法采砂 被判赔29.6亿余元
典型案例涉黑组织盘踞北江非法采砂被判赔生态环境修复等费用2000年以来,以林某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非法开采河砂超过1000万立方米,并实施多起刑事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非法采矿行为导致河道生态环境及部分植被严重破坏,河流堤岸及地形地貌发生明显改变,出现严重水土流失,造成生态环境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