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检护民生”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2020年6月,二人经判决离婚并确认上述两间公房由张某承租和使用。张某向某区房管局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登记,但区房管局迟迟未办理变更手续。后张某以某区政府为被告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某区政府称因案涉东房现系他人的私有房屋,无法办理变更手续,只能将北房的承租人变更为张某,但法院判决认为本案实质是离婚判决...
父母承租公房拆迁后登记我名下,其他子女要求继承法院支持吗
当事人请求继承被继承人生前的公房承租权,人民法院应告知当事人向公房所有权所在的行政机关或单位申请办理公房承租人变更手续,当事人坚持继承请求的,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由此可知,公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故公房H号房屋不是赵女士之遗产。后周先生作为购房人购买了H号房屋,并使用其本人工龄,交纳了相应购房款...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谁有权继续承租 北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首先,自管公房变更承租人是有条件的。何女士一直租住在父母租住的公房里,是否能够变更其为承租人,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但根据何女士陈述,其身体不好,几年前即办理了病退手续,其爱人早些年过世,家里没有其他住房,户口也一直都在公房内,应该是符合租住条件的。其次,何女士的弟弟户口不在当地,也不在该房屋...
未成年人诉政府公房承租人变更答复案,东城区区长出庭应诉
9月25日,北京四中院依法在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毕某诉被告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公房承租人变更答复一案。该案由四中院院长单国钧主审,东城区区长周金星作为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云法庭出庭应诉。这是由原告毕某申请变更公房承租人引发的行政争议。毕某一直与爷爷、父母生活在涉案公房内,毕某的爷爷系该公房原承租人,...
上海发布新修订的《关于公有居住房屋变更、分列租赁户名的若干...
按照第一种情形变更租赁户名后,在五年内不得再依该规定变更租赁户名。公房租赁户名变更相关规定中的“共同居住人”,是指公房的承租人死亡或者变更租赁关系时,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生活连续一年以上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但承租人、共同居住人在本处结婚的配偶、在本处出生的子女,且...
北京房产律师——公房拆迁安置己方名下,亲属起诉无效案例
现赵某兰来院起诉,称赵某刚实际居住地为西城区S号,同时也是该房屋的承租人,按照北京市相关政策,一人不能享受两套政策性房屋,故赵某刚不符合购买一号房屋的条件,赵某刚与Y公司签订的协议应属无效(www.e993.com)2024年7月27日。赵某刚认可其为西城区S号房屋的承租人,并提供该房屋《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赁合同》。赵某刚认为涉案一号房屋系...
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谁有权继续承租
首先,自管公房变更承租人是有条件的。何女士一直租住在父母租住的公房里,是否能够变更其为承租人,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但根据何女士陈述,其身体不好,几年前即办理了病退手续,其爱人早些年过世,家里没有其他住房,户口也一直都在公房内,应该是符合租住条件的。
因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而提起行政诉讼竟被驳回?
人死亡后,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对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依职权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不服提起的诉讼;(二)直管公房承租人或承租人的共同居住人认为符合直管公房租赁变更条件,请求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变更直管公房租赁关系,政府公房管理部门或直管公房经营管理单位不予变更产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变更公房承租人被拒,可以通过“民告官”行政诉讼解决
本所曾结合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加强直管公房承租人变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针对变更直管公房承租人问题进行了解读,得到了广泛关注,也有不少当事人通过各种渠道反馈,自己在变更公房承租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本文结合段福惠律师成功办理的北京市二环内的一个变更公房承租人案例进行相关维权程序解读。
南京公房租赁人死亡后诉房产公司变更承租人诉讼手记
本案已经有过一次开庭。通过与法官的沟通,我了解到南京目前对这类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的审判实践。1、公房使用权在南京的法院,没有一例作为继承处理。虽然在上海早已明确规定可以继承(见《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41条)。2、我提的个诉讼请求确认居住权,法院是支持的。因为原告作为共同居住人,长期在里面居住。从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