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检察院举办醉驾专项治理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
随后进行的座谈交流会上,鹤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介绍了鹤山市查处酒驾醉驾工作情况。鹤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23年以来该院醉驾治理专项工作情况,对牵头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探索“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办案模式以及建立行刑反向衔接等工作机制及取得的成效进行详细说明。会议明确了公检协同打击治理酒驾醉驾行为的...
萍乡中院发布五起醉驾涉刑典型案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的规定,胡某某曾因危险驾驶罪被相对不起诉,曾因饮酒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属于从重处理情形和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对于胡某某屡次饮酒驾驶的行为,人民法院根据其量刑情节,当严则严,罚当其罪,警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违法犯罪行为...
华资律所·成功案例:赵某醉驾案,情节轻微不予起诉|窦丽婷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二条第一款,醉驾人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且不具有本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最终检察院认定:赵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
平顶山一地通报4起党员干部醉驾酒驾案例
洪庄杨镇蒋湾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伟逢醉驾问题2023年5月20日21时33分,李伟逢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叶县龚店镇金庄路段时被民警查获。经检验,李伟逢血液内乙醇含量为98.7mg/100ml。2023年10月,叶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不起诉。2024年5月,李伟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03辛店镇龚庄村党员吕红伟醉驾问题2020年1...
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后再次醉驾,依法应从重处罚
典型案例(六)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后再次醉驾,依法应从重处罚基本案情2022年12月25日14时许,被告人庚某某醉酒后无证驾驶陕KZXX号宗申牌三轮摩托车,沿神木市某路由南向北行驶至某厂区道路时,因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他人报警后,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13mg/100ml。后经榆林市公安交通...
情节轻微不起诉、抗拒执法从重处理!辽宁人性化整治酒驾醉驾
高星介绍,今年以来,省检察院加强醉酒危险驾驶相对不起诉案件的质量管控,建立常态化报备机制,每月汇总全省案件情况,并针对重点案件调卷分析审查;同时检察机关同步加强醉驾危险驾驶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防止出现有案不立、有案不移、降格处理、以罚代刑等情况(www.e993.com)2024年11月4日。记者了解到,结合《意见》落实,辽宁各地也陆续出台具体...
专访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推动涉酒交通肇事案和醉驾案件数“双降”
推动涉酒交通肇事案件数和醉驾案件数“双降”“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冯键表示,过去一年,广东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检察为民机制,持续做好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切实用法治保障民生福祉。在坚决守护人民生活安宁方面,冯键说,...
丹阳通报三起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包括丹阳交警大队原中队长
扬子晚报网12月29日讯(记者万凌云)2024年元旦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持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法意识,铸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丹阳市纪委监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公职人员醉驾典型案例,给与公开通报。通报如下:1.丹阳市访仙镇经济发展局原局长庄亚飞醉酒驾车的问题。
辽宁人性化整治酒驾醉驾!情节轻微不起诉、抗拒执法从重处理!
情节轻微不起诉、抗拒执法从重处理!醉驾入刑12年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去年底施行以来便引发社会关注。有人担忧,调整醉驾出入罪标准,可能会导致酒驾、醉驾行为反弹。
最高检完善中国特色轻罪治理,醉驾情节轻微不起诉经验或将推广
2023年12月,“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认为,对于轻罪治理来说,进行制度建构的一大措施是扩大检察机关的起诉裁量权适用范围,将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