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细则》的通知
总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后,在全市承建工程连续2年未发生工资拖欠的,其新增工程均按0.5%存储;连续3年未发生工资拖欠且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用工信息化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的,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储工资保证金。总包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前2年内在全市承建工程发生工资拖欠情形且拖欠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二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将工程施工合同保存备查。第...
住建厅: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担保
建设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与合同约定施工单位履约担保对等,原则上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材料价格变动等引起工程造价浮动超过合同价款10%的,应当相应调整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或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明确 全面执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四)当工程款支付担保全部代偿后工程仍未完工的,建设单位应在15日内向施工单位提供新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为施工合同未支付工程款金额的10%。(五)施工单位获得的代偿金额,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的,应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五、严格工程保函法律效力。工程保证保函为不可撤销保函。在保函约定的有效期届满...
合肥开展工程款支付担保
通知要求,在全市房建市政领域,项目建设单位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方式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施工合同总价款的8%~10%,担保期限截至工程竣工结算款(除质量保证金以外)结清之日,工程款未支付完毕但担保到期的,应办理延期手续。
合肥最新通知:有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均要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
建设单位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停工项目应在复工后3个月内按本通知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www.e993.com)2024年10月16日。未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建设单位自主选择保证人,保证人出具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
...市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
并采取“四不两直”“飞行检查”的形式开展实地核查。附件:1.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2.工程款支付担保保函示范文本(银行保函).doc3.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凭证示范文本(工程保证保险).doc咸宁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4年1月5日...
江苏泰州姜堰区:监管资金账户冻结后仍可支付工程款和退房款等
优化费用收缴支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20%优惠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物业维修保证金可通过购买建筑工程质量保险或保函代替;供水、供电、燃气等公用企业施工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比例不超过30%,进场前不超过总额的70%。
四部门发文:可以采用工程保证保险作为支付担保
《通知》“二、规范担保行为(二)担保方式”提出: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保单和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通知》“二、规范担保行为(三)保证期限”提出: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预计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到期前办理延期手续。
市政府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六条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依法依规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以及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并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工程款支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并符合省级以上相关特别管理规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