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培训服务,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
...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2024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采取网络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进入“资讯中心”栏(或直接打开网址httphrss.ah.gov/ggfwwt/由“继续教育官方入口”),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继续教育”,登录并注册学习。登录注册前,学员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及本...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3年公需科目课程设置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66号)的有关规定,包含: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二十大精神,建设美好安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数字中国: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碳达峰碳...
安徽高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学分银行建设专门委员会正式设立
????????6月18日,安徽高校继续教育合作联盟学分银行建设专门委员会设立工作会在安徽开放大学顺利召开,标志着学分银行建设专门委员会正式成立。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建筑大学、皖西学院、滁州学院、宿州学院、池州学院、亳州学院、安徽...
关于设立安徽博物院等14家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通知
一、充分发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作用要充分认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在培养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人才工作,加强...
关于征求《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加强我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培训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培训服务,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依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25号)、《安徽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
我校荣获“2020—2022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优秀基地...
近日,安徽省人社厅传来喜讯,2022年度安徽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评估中,我校因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工作成绩突出,被省人社厅授予考核评估“优秀基地”荣誉称号,并给予10万元奖励。本轮评估中,全省共有50家基地参与评估,我校是唯一上榜的开大系统院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1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统一使用省人事厅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其他任何单位自行制作、发放的证书无效。2证书发放。各市人事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中小学继续教育证书的编号、加盖钢印工作,同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证书的统一申领和发放工作。
重磅!住建厅宣布:一级造价师、一级建造师等可申报高级职称!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省直、厅直单位、我省驻外建筑业企业以及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申报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3)各市、县(区)或有关省直单位申报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的人员具体申报事宜可咨询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建行业主管部门...
原“八大员”证书有效期取消,考生无需担心继续教育问题!
您好!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我厅于2018年12月17日发布公告,停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持证人员所持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考核合格证书内有效期已去除,无需参加继续教育。此前,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明确: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