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2011年8月5日 - 中国人民银行
付款清算行组网银贷记业务报文,加编数字签名后发送网银中心,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发送”。2.网银中心的处理。网银中心收到付款清算行发来的网银贷记业务报文,检查报文格式、业务权限、收(付)款清算行清算账户状态并核验数字签名无误后,转发收款清算行,同时标记该业务状态为“已转发”;检查未通过的,做拒绝处理。
详情
2005年第17-18号 中国人民银行文告(总第207-208号)
2006年2月18日 - 中国人民银行
小额支付系统未收到接收行的回执信息和发起行的冲正指令时,在第三个系统工作日对原实时贷记或实时借记支付业务作拒绝处理,并通知发起行和接收行。第三十六条收款行对已发出的普通借记支付业务或定期借记支付业务需要付款行停止付款的,应当使用规定格式报文申请止付。付款行收到止付通知后,应当在当日至迟下一个法定工作...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