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虚假宣传是否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
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之规定,法院判决珠宝店向张某赔偿上述3件“充填”绿松石的三倍价款52593元。法官说法本案中,张某要求“退一赔三”的...
普法强基在行动|网购二手轮胎货不对板?法院:退一赔三!
法院结合原告的陈述及现有证据,认为被告具有未进行如实陈述致使消费者因不明真相而信赖消费的欺诈行为,故原告主张被告退还货款4600元及承担三倍赔偿损失13800元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法官提醒经营者与消费者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
以案释法 | 虚假宣传?退一赔三!
综上,宋河法庭依法判决B商贸公司“退一赔三”,向高某退还货款485.91元,并支付三倍赔偿款1457.73元。法官说法网购与传统消费不同,因消费者无法现场看到商品实物,为此商家须更加真实准确地提供商品信息,并对商品瑕疵承担更高担保责任。广大商户要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引导式宣传,并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消...
“退一赔三”!假“五星级”酒店被判赔偿!
樵先生认为,平台虚假标注五星的行为构成欺诈,要求平台退一赔三,共计27000多元。法庭上,预订酒店的平台公司辩称,他们在酒店名称后面标注的五颗星,并不是五星级酒店的标志,而是对酒店的一个评分。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被告网站未直接以文字形式宣传涉案酒店为“五星级”酒店,但根据人们日常生活经验及约定俗成的判断标...
【谁执法谁普法】电商展示页虚假宣传 认定欺诈退一赔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遂判决深圳某公司退还郝某货款1588元,并赔偿郝某4764元;郝某将电脑退深圳某公司。原、被告均未上诉,现...
电商广告虚假宣传被认定欺诈 “问题”平板电脑被退一赔三
2022年12月20日,郝某通过电商平台以1588元向深圳某公司购买内存512G、产品厚度5.2mm、重量为436g的平板电脑(www.e993.com)2024年7月1日。郝某收到货后以案涉平板电脑重量及厚度与宣传不一致向电商平台投诉,电商平台客服认定商家应当承担责任。后因郝某与深圳某公司就赔偿数额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郝某诉至法院要求深圳某公司退一赔三....
长春互联网法庭典型案例(三)王某与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1年,王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某公司某型号智能马桶盖17个,支付价款15000余元。商品到货后,王某发现商品并不具备商家所宣传的烘干功能,遂以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为由诉至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请求退一赔三。庭审过程中,某公司承认王某收到的17个智能马桶盖无烘干功能。
【法治在线】当“假一赔十”遇上“知假买假”,怎么判?
原告方的诉求是“退一赔十”,但是被告方并不同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助理王雨:被告认为其出售的白酒并未对原告的人身健康造成伤害,不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最多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经营者欺诈所承担的三倍赔偿。那么,郭某先后两次购买4件共24瓶假冒白酒的行为,又是否适用退一赔十...
仅凭口感不佳诉商家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肖某在芜湖市弋江区某超市以90元价格购买了“特种兵生榨椰子汁”一箱,饮用后认为口感不佳,并非外包装所宣称以新鲜椰子采用生榨工艺而制成。肖某认为生产商对涉讼产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构成欺诈,向弋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退一赔三。法院经审理查明,从肖某购买的“特种兵生榨椰子汁”所使用的包装、装潢...
朋友圈买到假货,“退一赔三”有依据
微信朋友圈卖东西、微信点赞抵折扣等,已成为不少商家的销售方式和促销方法。但朋友圈里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的情况也并不少见。朋友圈里的卖家算不算“经营者”?买到假货能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退一赔三”?近期,鼓楼法院审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售卖假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