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延迟支付价款,出卖人可以要求利息吗?
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12400元及逾期利息的诉讼请求,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论“正常经营买受人”的善意要求
而且,若异常交易情形中的买受人知情不受保护,则正常交易情形中的买受人知情也不应受到保护,否则,保护的基点将不在买受人主观层面的知情与否,而是自客观层面判断的交易异常或正常。此外,《担保制度解释》第五十六条第2款将担保物权人限定为“已经办理登记的抵押权人、所有权保留买卖的出卖人、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
商品房陷阱100: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定金返还买受人
预约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通过事实行为变更预约合同中对签订本约合同的约定,未能签订本约的责任主体不能明确时,应认定为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本约合同未能订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正文王某某、唐某某上诉请求:一、撤销原判,依法改判;二、一审、二审诉讼费均由被上诉人承担。事实和理由...
民法典:动产虽设立了抵押,仍不能对抗符合3项条件的买受人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五十六条规定:“买受人在出卖人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支付合理对价取得已被设立担保物权的动产,担保物权人请求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购买商品的数量明显超过一般...
【普法课堂】合同编通则解释中“认定”类规定梳理与解读
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两种可被认定为交易习惯的情形。第1种是“当事人之间在交易活动中的惯常做法”,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这种惯常做法可以和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长期采用、普遍遵守的惯常做法一致,也可以不一致。在一致的情况下,当事人可直接主张属于符合后者情形下的交易习惯;在不一致的情况下,只能证明属于前者情形下的...
最高院民一庭:民事审判 29个前沿问题|原告|赔偿|金牛法院|最高...
经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认为: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的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20日。在经营场所内,因第三人介入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有过错的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确定该责任承担的范围时,不能动辄就课以针对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应视义务违反人能够防止或者...
故意隐瞒货物瑕疵,卖方是否可依约免责?
但是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瑕疵而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如按合同约定减免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会对信守合约的买受人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对于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诚信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石,任何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均应诚实守信,履诺践约,平等互利,如实告知...
新疆将严厉打击“霸王条款”!
第三类是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权利。例如“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人不得退房”“该条款(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等。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处处长杨军介绍,“消费环境建设年”活动开展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推进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登记系统上线,...
岳业鹏|25道民法案例分析题汇总(全)
(1)否。就张某承包的B地块,刘家基于和张家签订了有效的关于在该地块取水的地役权合同,刘家的地役权依法自合同生效时设立。虽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刘家取得取水的地役权。(2)部分有效、部分无效。刘家与李家之间关于李家使用A地块期限的约定超过了刘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超过部分即2028年...
【以案释法】故意隐瞒货物瑕疵,卖方是否可依约免责?
但是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标的物存在瑕疵而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买受人的情况下,如按合同约定减免出卖人的瑕疵担保责任,会对信守合约的买受人造成损害,有违公平原则,对于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诚信是企业长久发展的基石,任何企业在市场活动中均应诚实守信,履诺践约,平等互利,如实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