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全文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有关机关没收、...
司法部 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负责人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指导国有企业整合优化监督资源,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相衔接,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建立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对国有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监督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
云南国资国企2024社会责任(ESG)可持续发展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属...
2023年,集团生态环保投入超过7.7亿元(其中云煤集团5.6亿元),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保持100%,各类单耗指标持续优化,4户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矿山”,绿色厂站跃升到15户企业。四、我们强化现代治理,推动改革深化提升,勇当高质量发展“领头羊”集团深入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精神,聚焦“三个市场化”机制精...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有关机关没收、...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有关机关没收、...
【廉情聚焦】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www.e993.com)2024年10月23日。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有关机关没收、...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有关机关没收、...
9月1日起施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公布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和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降低职务或者岗位等级,同时降低薪酬待遇。被开除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五条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取得的财物和用于违法行为的本人财物,除依法应当由有关机关没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咨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二、层级设置和专业方向(一)层级设置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咨询)专业职称等级设置初级、中级和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专访朱昌明:国企工资总额管理改革目的不是降薪 而是市场化
与职务等级挂钩的工资模式是以职务等级工资制为基础的管理模式,按照职务等级确定每个职工的工资;员工收入与企业经营情况完全脱钩,“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工效挂钩模式是指改革开放后,国有企业需要面向市场,为了调动员工积极性,而从1985年开始施行的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模式。企业工资总额在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