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第四条,加快推进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结合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措施,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单位及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办法等政...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一、实施范围和期限。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均按0.5%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工伤保险继续执行现行基准费率。二、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各地要加强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运行分析,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
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4800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近6000万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险统筹层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新增专业技术人才136万人、技能人才166.7万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质量显著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省查处工资类案件数、涉及农民工数、追发工资待遇数分别比“十二五”下降6...
安徽省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缴费基数比去年增长5.2%
安徽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44.38元/月,以此核定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133元/月,下限为4227元/月。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知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
最新通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安徽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下限为4227元/月
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消息,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安徽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
安徽公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安徽公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8月25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日前,该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据悉,今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
安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4年上下限明确
安徽省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2024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规定缴费基数下限为每月4227元,上限为每月21133元。这一标准适用于职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有效期自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对于以个人身份参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允许他们在规定的缴费基数范围内自由选择缴费...
安徽省霍邱县税务局推行“三三”工作法 调解处置社保费征缴争议
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税务局从社保费缴费人角度出发,聚焦高频事项和热点诉求,树牢主动服务意识,强化部门联动,创新推出“三三工作法”,即“三区+三色”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动调解处置新模式,升级服务可及性、均衡性和权益性,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办好前台“缴费区”,轻微争议“蓝牌”调解。联合县人社局、医保局在...
我省刚刚公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我省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确定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4227元/月,上限为21133元/月,适用范围包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