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5年5月26日 - 证券之星
就杭州先锋本次发行事宜,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如下承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发行人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公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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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杭州先锋本次发行事宜,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如下承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已对发行人的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公司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