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锐 曹瑞璇|职业打假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与界定研究
职业打假行为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其行为模式都可以归结为四个构成要素:实施主体、主观目的、实施客体、客观行为。(一)实施主体——自然人职业打假人职业打假的实施主体即职业打假人,是具体实施职业打假行为的自然人,其通过购买自认为具有瑕疵或缺陷的产品,进而以因购买及使用商品导致其自身权益受损为由向经营者索...
...者使用与他人相似标识或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条款中的混淆行为
作为消费者你是否在日常选择服务、购买商品时,因为经营者标识相近产生过混淆。在商业活动中,门店的标识具有识别服务和产品的功能,为经营者带来一定的竞争优势,然而部分门店却通过“搭便车”“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导致消费者和诚信经营者深受其害。兰州一知名医院于1955年迁入某地后,一直对外以地名简称...
商户用冒牌劳斯莱斯当婚车对外出租被罚,上海市监局:构成商业混淆...
构成了商业混淆违法行为,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对3户违法经营者分别作出罚款10000元、20000元、5000元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平台经营者应当加强对平台内竞争行为的规范管理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本规定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
@经营者,这些都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为一、仿冒混淆商品的销售行为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7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混淆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吴星 熊婷|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制的实证研究
(2)同业经营主体故意将自营业务与他人业务混淆使用在该种情形中,当同为一个经营业态或经营范围的主体在经营过程中故意将自己的业务与他人业务混淆使用并造成他人权益受损时,法院可能认定行为人存在主观的故意。例如在“某佳机械诉大连某工”案中,法院在认定被告具有主观恶意时便阐述道:某佳公司作为大连某工公司的同...
经营者 “碰瓷”亚运会——法律风险及亚运会IP授权/联名合规要点
经营者擅自使用亚运会相关标志还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混淆行为(仿冒行为),受《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侵害杭州亚组委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是指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故意采取下列混淆行为使人误认为其商品与杭州亚组委、杭州亚运会存在特定联系:...
《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引导有序竞争、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
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网络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以为是他人商品(本规定所称商品包括服务)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将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
反不正当竞争小课堂,干货满满!快来学习!
具体哪些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以下7种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混淆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诋毁行为、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