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以物抵债 能动司法力促履行
司法拍卖流拍后的以物抵债,是执行程序中财产变现的重要手段,但财产价值往往不足以抵偿债权,就需要执行法官继续想办法。近日,西安区人民法院以铁腕执行与温情调解并重的策略,成功攻克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执行难关,不仅彰显了法律的严肃与公正,更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杜某某因借款合同纠纷将唐某...
执行实务 | 聊聊流拍后以物抵债的问题
你不必等到房子流拍三次才能申请以物抵债。只要第一轮拍卖不成功,你就可以提出以物抵债。不过,这时候的成本可能会比较高,因为价格还没降到最低。除非你真的急着要这套房子,否则可以等到第二轮或第三轮拍卖时再申请。以物抵债,税费怎么办?法院会出具以物抵债的裁定书,但被执行人可能不会配合你。这意味着,...
离谱!被执行人破产,法院4.2元起拍一瓶雪碧抵债!网友笑不活了
9月22日,盐城大丰法院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引入了新的创意,一瓶标价6元的雪碧。起拍价竟然降到了4块2,并且附送了“自取不包邮”的独家服务!被执行人陈某无奈地苦笑,企业破产,身无分文,只剩下这一瓶汽水陪伴他。法院偏偏没有放过这个“宝贝”,竟然将它与玻璃清洁剂、砝码、螺丝钉刀、杯子等“珍品”一起混合...
案外人侵占法拍房拒不腾退,买受人该如何维权?
本案中,买受人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将土地使用权及仓储厂房过户变更登记在其名下,但执行法院尚未将法拍房交付给买受人,便被第三人违规侵占,属于原执行案件执行过程的问题,不属于新的民事侵权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买受人有权向执行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以物抵债”调解书不履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强制过户吗?
3、强制执行调解书,但不出具所有权变动的裁定书或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对抵债物进行拍卖、变卖,通过所得款项来偿还债务,如果两次流拍了则再根据相关执行规定,出具以物抵债裁定书。这种观点相对较老,具体可见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下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各类虚假诉讼的紧急通知》。
房产拍卖流拍被“以物抵债”
房产拍卖流拍被“以物抵债”????申请人袁某与被申请人陈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售房协议书(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被申请人陈某双倍返还申请人袁某定金合计12万元、购房款37万元,合计49万元,于2023年6月30日前付清。协议达成后,陈某未履行义务,申请人袁某向海门法院申请执行。
【法官说法】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后又要求承担货币给付义务,法院能否...
前款规定的以物抵债协议经人民法院确认或者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制作成调解书,债权人主张财产权利自确认书、调解书生效时发生变动或者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效力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财产权利订立以物抵债协议的,依据本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处置“以物抵债”资产 厦门农商行拍卖恒立实业7600万股权
2022年11月,厦门市思明法院出具以物抵债裁定,华阳投资持有的7600万股恒立实业股票被过户至山东信托名下,并于当月扣划至“山东信托·厦诚31号单一资金信托”名下,厦门农商行作为该信托计划的受益人,实际持有恒立实业7600万股股票,占恒立实业总股本的17.87%,成为恒立实业第一大股东。
蓟州区法院通过“以物抵债”破解执行难题
一直以来,财产处置执行工作中最难的一关就是“财产变现”,尽管有司法拍卖予以辅助,但是对于具有易发生损坏、不易保存等特点的鲜活物品,“以物抵债”当属最佳之选。日前,蓟州区法院执行局就通过“以物抵债”,彻底化解了一起涉及29万元执行标的额的委托合同纠纷。
“红博会展”底层资产二次流拍,华林证券数亿赔偿或“以物抵债”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底层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6.91亿元,首次拍卖价格13.53亿元,第二次拍卖再度降价至12.18亿元,均以流拍告终。华林证券在公告中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流拍情况下,申请执行人有权向法院申请以物抵债。如申请执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法院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