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出台
明确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购买家庭(本人及配偶)首套自住住房的,父母、子女可以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提取后符合条件的仍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放宽偿还住房贷款提取额度。将还贷提取最多不得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12个月应还款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修改为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
淄博市新出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您了解了吗?
淄博市近日出台了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相关行为,并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根据这份办法,职工在购房、租赁住房、偿还住房贷款等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办法也明确了不符合条件的提取情形,如账户被冻结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将遭到限制。市公积金中心负责监督提取过程,并要求在...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新意!调整优化,为市民住房保驾护航
10月16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10月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优化了我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印发了《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同一住房的商转公贷款金额加上该套住房购房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该套住房总房价。第九条商转公贷款期限、利率按照《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第四章贷款材料第十条申请商转公贷款需提供材料:??《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商转公)(附件3);??借款申请人...
《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答:商转公贷款额度按照《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计算,且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一)直转方式办理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减去未来3个月的应还本金总额后剩余金额(取千元以上整数)。结清方式办理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二)不超过...
“商转公”新政11月1起实施,淄博重磅发布!
10月16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及政策解读很多政策有变化,一起来看↓淄博市个人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权威发布】淄博市住房公积金取得四个“新”发展 持续助力住房...
鲁网4月3日讯(记者崔新孝见习记者岳华)4月3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常雁飞介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度的管理运营情况,并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科长陈丽雪,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科长崔树伟,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科科长毕...
淄博市开通线上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齐鲁网·闪电新闻1月2日讯1月1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通线上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下称《公告》),为更好地支持淄博市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办事流程,1月1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和网上服务厅开通租房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淄博将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
本报淄博讯7月10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的公告》,自8月1日起,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15倍上调至20倍。截至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84.35%,根据《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政策的通知》“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大于85%时,贷款挂钩倍数按15倍计算...
山东淄博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近日,山东省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上调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提出,在淄博市购买首套和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上限保持一致,不再进行区分。根据公告,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含合力贷款),首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