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沃律师 | 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后备企业申报的通知
1)2024年营业收入总额预计超5000万元,且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2023、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目前可为预估值);2)2023、2024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3)知识产权数量条件满足其中之一:拥有2项(含)以上已授权的Ⅰ类知识产权;拥有1项Ⅰ类知识产...
全国房地产政策变动监测报告(2024年9月)
且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株洲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房屋面积限制,将缴存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8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调至100万元,并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业务;温州将单职工缴存家庭贷款
下周一开始医保缴费集中批量扣款
2025年度我市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筹资标准为1250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450元/人/年、财政补助800元/人/年,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资助参保缴费。参保居民按参保年度和政策规定享受医保待遇。包括门诊、住院、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公布
新华社北京8月26日电根据国家医保局等部门26日公布的《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新增首超个人缴费新增,居民个人缴费增幅也适当降低。通知...
最新!2024年度厦门社保缴费工资调整
近日,厦门市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工作做了相应规定。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31日,机关事业单位的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1日至31日。在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调整申报方面,《通知》规定,...
【最新】2024年社保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4年社保缴费新基数一、吉林省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www.e993.com)2024年11月12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月平均工资60%计算为4307.1元;上限为月平均工资300%计算为21535.5元。二、成都市成都市医保局、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2024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
社保费降低!医保缴费费率下降
自2023年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0.4%,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政策文件,点击图片查看↑浙江省从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费款所属期),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个人费率仍分别按0.5%执行。
厦门2024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月底截止
记者从市医保部门了解到,城乡居民新一轮集中扣费将于本月底截止,错过此前集中缴费期的参保人,可以在3月底前通过“闽政通”“i厦门”或“厦门税务”APP自行缴费,也可以办理家庭共济账户代缴或银行一卡通委托代扣。2024年度厦门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200元,其中个人缴费430元,财政补助770元。
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
——2024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位代表:受国务院委托,现将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一、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最新发布:11省市2024年度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一、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按不低于3523元执行。二、2024年7月1日起,缴费基数下限按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标准执行。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06潮州市12月15日,潮州市发布《潮州市2024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及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