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和法声】“外卖小哥”撞人致伤,谁来“买单”?
元某系某外卖平台的员工,在配送外卖的途中,元某骑着电瓶车超车时,不慎与李某的电瓶车发生碰撞,之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交警部门认定,元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元某所在公司为其在保险公司投保了骑手雇主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李某便起诉至法院。审理过程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查阅卷宗...
外卖骑手送餐时撞死人谁赔偿?
法院一审判令两家保险公司向第三人医院支付医疗费534564.12元,向原告赔偿415435.88元,货运代理公司向原告赔偿213345.16元。货运代理公司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法官提醒,外卖骑手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认识到违规、超速骑行电动车,也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骑手们务必严格遵守交通法...
外卖小哥撞人致伤 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在老张与小陈、大连某公司及保险公司的赔偿纠纷案件中,一审法院认为小陈与大连某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公司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而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之间系保险合同纠纷,应另案解决,故判决公司对老张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大连某公司不服,上诉至市三中院。某公司认为他们与小陈之间并非劳务关系,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作...
外卖骑手撞伤行人 此前已有三条违规处罚
“干这个之前,觉得只要送得足够及时就行,现在兼职干这个才知道外卖小哥有多危险。”小宇每天只在课余时间出来送餐,一天干三四个小时就收工,“说实话,如果不超速、违章、逆行,那么我真的就一点辛苦钱都赚不到。”据公安部道路安全研究中心去年发布的相关数据,国内电动自行车导致事故的违法行为前10分别是:违反交通信...
外卖小哥为谁“打工”?撞人致伤谁担责?丨“典”润民心
存在可口头协议、可多个劳动关系、无试用期、可随时终止合同、无经济补偿、非月薪的特点。一般用工要求形成书面劳动合同、仅一个劳动关系、可约定试用期、法定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月薪存在不同。非全日制用工是短期用工、灵活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其本质还是劳动关系。外卖骑手与外卖平台之间在薪酬获取、日常...
【平安西宁 法官说法】外卖骑手送餐中撞人了,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依据老张提供的病历资料、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法院判令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老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10万余元(www.e993.com)2024年7月8日。马如古亚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二级法官。法官说法本案涉及的外卖配送服务是一种新的就业形态,外卖骑手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
醉驾司机斑马线上撞人逃逸,外卖小哥和路人出手了
4月6日22时,三名行人在通过郴州市国庆南路一处斑马线时,一辆白色小车快速驶来,将三人撞倒在地。还没等行人反应过来,小车便火速逃离现场。路过的外卖小哥目睹了这一幕,骑着电动车追上了在路口等信号灯的白色小车。恰好路口有个交警岗亭,外卖小哥赶紧向交警说明情况。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的黄程帅赶紧...
外卖小哥撞伤路人,谁来赔偿?法院这样判
随后,王师傅收到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王师傅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刘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经过治疗,小刘共产生各项损失1.5万元,后因保险公司、某外卖平台、王师傅与小刘对于赔偿金额及赔偿责任争执不下,小刘诉至法院。骑手王师傅称,他和外卖平台签订了《外卖配送承揽服务协议》,平台公司是用人单位的一方,根...
【以案释法】外卖小哥撞人致伤 谁来“买单”?
骑手刘某系某信息科技公司的外卖配送员,双方雇佣法律关系事实存在,该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公司为刘某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个人意外伤害险和公共场所个人第三责任险,其中附加个人责任保险(个人第三者责任)25万元,故首先由该保险公司依第三责任险约定在限额余额20万元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刘某和其公司承担...
外卖小哥配送中撞伤人,谁买单?
事故发生后,李某认为,不应当由自己支付马大姐医药费。因双方赔偿问题协商未果,马大姐将外卖骑手李某、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某保险公司,诉至中原区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4025.85元。据了解,李某在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简称“外卖平台开发商”)开发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