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六区严查大型犬烈性犬 市民纷纷送走金毛、哈士奇
上述犬只一经查获,将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可对养犬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养犬人处5000元罚款。6月2日,公安机关开始在全市各主要社区内张贴《北京市公安局关于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在重点管理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按照通告规定,所谓“重点管理区”为东城、西...
养犬登记年检小贴士
公安机关核实犬只符合养犬标准、证件正确无误后办理年检手续,并在养犬登记证上加贴养犬年检标志。养犬人也可通过“平安北京”及“首都治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进入“平安北京”微信公众号后选择“北京警务-网上北京市公安局-养犬管理”,注册登录后网上办理养犬登记、年检手续。也可进入“...
助力创城!顺义市民争做文明养犬人
民警指导养犬市民办理年检手续。“我们通过集中宣传的方式,送服务‘上门’,现场提供犬只登记、年检办理服务。”马坡派出所政委杨曦表示,“我们对违反《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处罚,以此增强养犬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今年以来,顺义区重点围绕涉犬线索高发点位、诉求集中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有效整合资源,...
“1+6法治同行丨文明养犬,法官给您提个醒!
与此同时,养犬人更应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携爱犬进行户外活动时,犬链必不可少,若是大型犬只还需要正确佩戴嘴套,对爱犬严加看管,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下面来看一下案例:案例一基本案情:小兰在小区遛狗时,未对自己饲养的吉娃娃犬束犬...
明确了!北京禁养犬名单!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还明确了相关处罚措施。如在禁养区内养犬的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以及冒用、涂改和伪造养犬登记证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未经登记、年检养犬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违规遛大型犬致人伤残,饲养人在诉讼期间去世,法院:其继承人担责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法院释法表示,本案中,陈某甲作为大型犬的管理人,违规出户遛狗并导致胡某受伤,不仅违反了前述规定,也应当就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陈某甲于二审诉讼中去世,但其应...
禁养犬惊吓他人致伤,未发生“接触”养犬人亦须承担侵权责任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在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准养一只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禁养犬的具体品种和体高、体长标准,由畜牧兽医行政部门确定,向社会公布。《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养犬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
市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关注“遏制犬只伤人、文明养犬”
在今年北京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安丽娟、王玉奇等多名代表提出了关于遏制犬只伤人、加强宠物犬管理的议案。建议检查“犬只伤人,违法饲养烈性犬、攻击性犬”等的处理情况目前,各种养犬乱象普遍存在,比如遛犬不拴犬绳、随意散放大型犬、犬只随地便溺等。如何合法合规养犬?
恶犬伤人之后,养犬人的必答题
2020年5月,北京石景山区的鲁某在替狗主人照看马犬时,未牵牢狗绳,导致马犬咬伤路人。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法院判决,鲁某和狗主人共同承担对伤者的民事赔偿责任。
普法巴士 || 文明养犬 ,共建社区新风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对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因登记、年检、免疫、诊疗等出户的,应当将犬装入犬笼或者为犬戴嘴套、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