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其他严格管理措施。2.法律及政策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第三十二条;(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
把握机遇,积极争取当地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公安、工商、建设、国土、房管等部门紧密协作,建立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代征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制度和管理办法,逐步完善个人出租屋税收管理网络,形成党委、政府领导,各方面齐抓共管,社会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
省司法厅、省税务局负责人就《安徽省税费征管与服务保障办法》答...
按照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要求,要构建起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的税费征收体系,立法明确政府、税务机关、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和纳税人缴费人的职责及各方在税费征管和服务保障各环节各领域的信息共享和征管协同,为推进税收共治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收体制改革后,税务部门需要同时面对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金安区税务局_六安市人民政府
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承担征管质量监控评价;组织落实信息化规划、方案和制度;落实税务行业标准和业务需求管理;牵头组织辖区内“放管服”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组织实施...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强化部门协作配合,确保我省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平稳有序推进,省政府决定建立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部门文件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财政部...
财政部等四部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但尚未划缴国库的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缴入国库。四、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这些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速看
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将我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征收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即财税〔2021〕8号文件所指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置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45号)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依法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有关工作。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