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支招:宅基地拆迁利益被亲戚侵占的维权路》
1.请求确认张东与北京市延庆区M镇N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N村合作社”)签订的《M镇N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宅基地补偿协议书(房屋安置)》中279.36平方米的安置房归张果所有。2.属于张果的406345元安置补偿费的60%即243807元归张果所有。事实与理由:张果在北京市延庆区M镇N村拥有...
【普法强基在行动】向村集体以外人员出售宅基地房屋 协议无效!
向村集体以外人员出售宅基地房屋协议无效!近日,马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协议无效,由被告退还原告购房款。A村的罗某将其位于本村的房屋以259600元的价格卖给B村的蒋某,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蒋某全额支付购房款。蒋某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被告知该房屋...
一月一主题 | 农村宅基地常见问题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
农村宅基地是否允许私人交易?
宅基地的交易限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不允许私人交易的。这意味着,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通过买卖、赠与、继承等方式进行转让。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防止土地资源的过度商业化和城市化。特殊情况下的宅基地流转:虽然宅基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私人交易,但在特定情况下,宅基...
城市进行时 | 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你了解多少?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2.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3.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严格的“一户一宅”制。4.无偿性:宅基地的初始取得是无偿的。宅基地使用权权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
正式实施!茂名农村宅基地建房的速看!
茂名市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控实施意见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居住权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和《...
广州市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从化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切实加强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制度,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农村村民住宅及其附属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
【新火·启明】同村买卖宅基地是否违反“一户一宅”原则?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明年1月起实施!事关广西耕地保护、宅基地用地面积等
明确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的七种情形,包括不符合规划,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原宅基地面积已达标准,申请的宅基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原宅基地面积能够解决子女分居立户需要,农村住宅已出卖、出租、赠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形。三是创新理念保障农民“户有所居”。要求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
最新政策!@晋江人,事关你的宅基地和住宅
1.依法收回、自愿退出农村闲置宅基地;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照有关规定,通过自营、出租、合作等方式流转使用经营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依法通过转让、赠与、互换等方式流转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及村庄低效用地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