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本村村民宅基地后其子女主张无效纠纷,律师解析。
本案争议焦点为李雪梅与张明宇于1997年2月20日签订的买卖房屋协议书效力的认定。张金宝主张李雪梅未提交案涉协议原件,但结合案涉协议内容、李雪梅居住使用并翻建房屋的情况以及协议中证明人的证言,能够形成证据链,达到民事证据之高度盖然性要求,有理由相信李雪梅与张明宇之间存在买卖案涉房屋的事实。张金宝否定李...
【龚州说法】农村宅基地房屋卖给外村人,合同有效吗?
林小峻法官解释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本案中,原告梁某、黄某夫妻作为买受人,不属于案涉宅基地所在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此,该《房屋买卖协议》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无效合同。经过林小峻法官的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了调解笔录。三被告当日履行调解协议内容,55万...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屋买卖是否有效?法院判了!
建在农村宅基地上的农村自建房,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宅基地的使用权只能由集体组织成员享有,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根据房地一体原则,房屋买卖不仅涉及到房屋的处分,同时必然涉及宅基地的处分。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该案...
房产买卖律师——农村宅基地买卖无法过户如何确权
原告吴某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吴某辉与赵某君于2017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确认北京市通州区a号院内正房五间归原告所有,2.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负。事实和理由:吴某辉与赵某君于2017年10月27日签订《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赵某君将北京市通州区a号房屋卖于吴某辉,约定价格90万元...
全国法院:关于宅基地纠纷的48条裁判规则 附:宅基地保护攻略!
2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当以批准用地文件为依据,载明宅基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为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土地权利的证明。当事人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不能作为其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证明,该证载明的房屋四邻范围不能认定为宅基地的占地范围,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以所批准宅基...
以合作建房之名售卖农村宅基地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合作建房合同》,实质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本案中,案外人张三将其位于A村的房...
宅基地自建房不得随意出售 买卖合同无效定金予以返还
承办法官在此提醒,城市居民购买农村自建房需谨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购买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存在相当大的法律和经济风险,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定金合同等均会被认定无效。若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不仅没法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购房人支付的价款也将被裁判返还。但考虑到诉讼、执行过程中的风险,许多购房人付出去的购房款...
房产律师: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卖方起诉合同无效胜诉案例
陈某婕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确认原被告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2年4月20日,原告为了孩子能在xx小学上学,在房山区、看到了一处学区房,由于资金短缺,遂将北京市房山区一号农村宅基地上院子及房屋出售给被告赵某君,并与其丈夫xxx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半个...
向村集体以外人员出售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
如皋法院经审理认为,在非国家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农民将其宅基地上的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该买卖合同无效。如允许将农村房屋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个人,则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到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对本集体经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构成影响,同时,也会导致转让一方将无法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合作建房合同的性质与效力该如何认定?
本案中,从双方约定的内容来看,实为一方支付对价购买另一方房屋的行为,《合作建房协议书》名为合作建房,实为房屋买卖,应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关于焦点二,案涉《合作建房协议书》的效力。潘某1与黄某、潘某2签订的《合作建房协议书》名为合作建房,实为房屋买卖,合同标的房屋是建设于农村宅基地之上的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