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医保发〔202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全市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正常期间发生的生育相关医疗费用同步参照执行。常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1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从患者入院或就诊时间计算,《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3〕2号)同步停止执行。常州市...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税务局关于发布...
各设区市、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24年...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名称: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基金监管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省开展“医疗保障基金...
无锡虹桥医院因骗保案被罚款5895万 执业许可证被吊销
据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无锡虹桥医院有限公司近日被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罚款5895万余元。随后,无锡虹桥医院有限...
江苏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统一应用系统运维服务更正公告
单位名称: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单位地址:秦淮区建邺路168号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25-832902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联系人:张倩联系电话:025-836685273.项目联系方式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引进紧缺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所(连云港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具体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高...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本人近亲属、连续参保有奖励……最新!
国家医疗保障局:连续参保激励连续参保激励,是指自2025年起,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享受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制定。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三)用人单位因2023年12月1日前存在应办理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以及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需补缴的,仍应当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核定生成应补缴费额后,再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三、申报缴费渠道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