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申报并遴选中央2024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
合作社基本情况简介、合作社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示范社命名文件、信用报告、税务部门完税证明、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2023年财务代理合同、2022年至2023年合作社财务报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合作社年审公示报告、合作社办公场所照片、开展生产经营照片3至5...
广东阳山:聚焦“四个关键”推动农民合作社提升质量
自列入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以来,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聚焦“体制”、“单体”、“整体”、“群体”四个关键,推动农民合作社管理规范化、业务多样化、服务专业化,实现全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在发展壮大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农民增收致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目前,阳山县已有农民合作社710家。其中,国家农民合作...
关于印发《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认定与运行监测...
第二条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是指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农产品电子商务和休闲观光农业为主业,通过合同契约、保护价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多种方式,与农户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在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和辐射带动能力等方面在市内同行业中居较强竞争优势和领先地...
霍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
霍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为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创新推广 规范引领 巩固提升 全力推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县农经中心和山西通晓财税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合作,成立了新绛县新型经营主体服务中心。该服务中心主要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法律援助等提供专业指导,为合作社健康发展提供生命全周期服务。目前服务中心已服务...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
第二十一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三年内免缴行政事业性收费(www.e993.com)2024年11月3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年检年审及有关公布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收取费用。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农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从“中国南通”政府网站(httpnantong.gov)或者“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httpntcoop.nantong.gov/)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3055、59003056(传真);通信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1楼,邮政编码:...
建设信用体系探索合作社信用贷款
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向相关银行提出年审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重新评定。一是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且实体经济提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兴区授予“信用合作社”荣誉称号,银行可以提升信用等级、提高信用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区政府对信用评价较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给予贴息。二是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偿还率为...
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
1.首次注册合作社商标品牌并由全体社员共同使用的,补助5000元。2.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的,补助1.5万元/年,同一地块不能重复申请,认证(证书)年审不合格则取消当年补助。3.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合作社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以后保持认证的补助1万元/年;合作社首次获得有机食品认...
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
1.首次注册合作社商标品牌并由全体社员共同使用的,补助5000元。2.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的,补助1.5万元/年,同一地块不能重复申请,认证(证书)年审不合格则取消当年补助。3.合作社开展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合作社首次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以后保持认证的补助1万元/年;合作社首次获得有机食品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