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7日至4月10日。联系电话:0471-6539294;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到东胜区...
为进一步推动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6月27日上午,自治区住建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聂海俊、自治区高院立案庭庭长刘洪舫一行到东胜区人民法院,开展住建领域纠纷诉调对接试点工作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余永崇、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苏晨、东胜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志亮...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到槐荫...
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聂海俊,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刘洪舫一行,到槐荫区法院调研住建领域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单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尹枝俏,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级领导干部张伟,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机构职能: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
文林峰一行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研高质量发展经验
11月28-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杂志社社长文林峰一行赴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研高质量发展经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郭玉峰,党组成员、副厅长于新芳,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建华,一级巡视员孙雪松等厅领导,以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处、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小区与...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促进我区建筑科技进步、节能绿色发展,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进一步规范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选活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杯”工程质量奖评选办法》(内建质〔2021〕100号)进行了修订,已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已发布,详情如下: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332号,
内蒙古为城市建设者搭建“温馨港湾”
金融政策方面,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有效搭建自治区级政银合作平台,引导全区各类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目前,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获得国开行2.3亿元贷款支持,已放款8500万元;包头市弘元新材料有限公司员工宿舍项目获得建行贷款授信...
2016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及...
(一)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impta/)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蓝色背景正面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招考简章和招聘岗位...
内蒙古:定期分批推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成熟一批...
1月31日,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通知显示,各地区协调机制要根据房地产项目及开发企业的资质、信用、财务等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定期分批推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向本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