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防疫指挥部最新公告
已经前往涉疫地市的,或从涉疫地市返回的,要严格按照属地指挥部要求落实防控政策,解除管控前不可返岗(校)。四、涉疫地市来庆人员,入庆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落实相关防控政策。五、非必要不举办与涉疫地区往来的公务或商务活动,各种旅游团、论坛、研讨活动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六...
这些人速报备!大庆市防疫指挥部重要提示!??黑龙江省阳性感染者...
大庆市防疫指挥部重要提示:截至10月3日8时,黑龙江省阳性感染者轨迹最新汇总信息公布,从巴彦县、松北区、香坊区、木兰县、南岗区、阿城区、绥化市北林区、哈市海宁皮革城返庆人员,请务必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亲朋好友同事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黑龙江省阳...
大庆市防疫指挥部重要提示:各地阳性感染者轨迹最新汇总信息发布...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坚决有效控制疫情传入风险,截至10月5日8时,根据各地公布阳性感染者轨迹汇总信息,请广大市民与以下轨迹有交集的,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详细报告交集后的行动轨迹、接触人群,积极配合属地开展核酸检测,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
【公告】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13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当前我市疫情形势,经专家组分析研判,自2022年8月26日21时起,统一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在全面落严常态化防疫各项措施的基础上,分阶段有序恢复生...
进一步调整管控措施!大庆市最新公告
大庆市最新公告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22号〕为巩固大庆市防疫成果,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国家、省防指有关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大庆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22日21时到25日21时,高新区、萨尔图区进一步调整管控措施,龙凤区实行3天过渡期管控措施...
继续实行5天临时性管控!大庆市发布最新公告
为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尽早实现社会面清零目标,经专家组研判,市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9日21时起,在我市主城区(高新区、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继续实行5天临时性管控,措施要求不变(www.e993.com)2024年10月11日。现就管控期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安机关等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逃避防疫检查、危害防疫安全、扰乱防疫秩序等...
大庆市防疫指挥部紧急提示!黑龙江省新增本土1例!省阳性感染者轨迹...
大庆市防疫指挥部紧急提示:截至10月2日8时,黑龙江省阳性感染者轨迹最新汇总信息公布,从巴彦县、松北区、香坊区、木兰县、南岗区、阿城区、绥化市北林区、哈市海宁皮革城返庆人员,请务必立即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报备,亲朋好友同事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这些场所全封闭管理!大庆发布防疫公告
8月3日下午,大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面向全市发出公告。公告要求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离开大庆,不要出省;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会议;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1年第9号]...
最新!大庆市发布第8号公告
最新!大庆市发布第8号公告大庆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8号〕近期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全面执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维护...
大庆市多地发布最新公告
大庆市萨尔图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2022年第2号〕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国家、省、市防指有关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大庆市萨尔图区应对疫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9月26日零时起,进一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