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老大挑衅老实路人,居然瞬间反遭KO,深扒“昆山龙哥案”
昆山砍人事件是一起并不复杂的案件,但这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案发全程都被监控录像拍了下来,而且监控录像还通过网络传播了出来这就使得全国人民都成了案件的审判官,网友、司法界专家、学者、律师都加入了讨论案情的大军。监控录像清晰地显示,确实是死者刘海龙先行挑衅的,但中国有句古话是「人命关天、死者为大」...
回顾昆山龙哥被反杀案,提刀砍人被路人反杀,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就这样,昆山“龙哥”持刀砍人,结果被反杀了。2018年,发生在江苏省昆山市的“龙哥”被反杀案一经曝光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媒体的报道下,被反杀的这位“龙哥”的背后经历也被曝光了出来,生前他恶贯满盈,落得个英年早逝的下场,一点都让人同情不起来。“龙哥”原名刘海龙,1982年出生于甘肃省镇原县,...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结果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检察机关认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和查明...
昆山砍人案骑车男子被刑拘,朋友:“龙哥”一喝多就像疯牛
据裁判文书网上,昆山市人民法院一份编号为(2014)昆刑初字第0180号的刑事判决书显示,刘海龙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昆山市公安局处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本院判...
昆山砍人事件:骑车男一直握着刀 警察来了才松开
“昆山行车纠纷砍人致死”一事持续发酵。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两男子因行车冲突动刀。监控视频显示,刀是由刘某某从其所乘车辆中取出,并向于某某连挥数次。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
昆山砍人案之争背后:当生命受到威胁时,谁能恰到好处制止侵犯...
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迅速引发关注和争议(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从网上流传的现场监控视频来看,一辆宝马车与一辆电动车疑似在路口发生剐蹭,宝马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与电动车车主交涉。没过多久,一名男子从宝马车驾驶座上下来,随后折回从车中拿出长刀砍伤骑车男子,不料长刀掉落被骑车男子捡起,“骑车男”持刀...
血迹延伸十余米!昆山砍人现场:骑车男一直握着刀 警察来了才松开
“昆山行车纠纷砍人致死”一事持续发酵。8月27日晚,江苏昆山市两男子因行车冲突动刀。监控视频显示,刀是由刘某某从其所乘车辆中取出,并向于某某连挥数次。后刘不慎刀落,刀被于抢到。在抢刀过程中,于朝刘腹部连刺两刀致使刘倒地。在刘起身过程中,于朝刘回砍三刀。在刘起身离开后,于又从身后追砍两刀...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 不负刑责
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责江苏省昆山市公安局“昆山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今日就“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发布通报。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警方并澄清,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刘海龙所驾驶宝马轿车内未发现其他违禁品;公...
昆山砍人被“反杀”男子:曾多次入狱 刑期总计近10年 |沸点
2013年1月25日凌晨,刘海龙在昆山市陆家镇宜家花园小区内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生纠纷,刘海龙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与被害人许某互殴,致被害人许某左侧胸腔积液。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确认,上述刑事判决书中的刘海龙,即是昆山砍人案中的死者。
如何才算是正当防卫?如果你遇到昆山砍人事件会如何处理?
当街持刀砍人被"反杀"是防卫过当还是正当防卫?针对此事件能够引起轩然大波其实归根结底的原因在与对此事件性质的认定,同时延伸到当一个普通人遇到这样的事情之后如何处理才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而网上针对于这两种性质的分析更是铺天盖地,却没有一种权威性的解释,而对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认定也没有明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