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保险业机构高管“不予核准”,年内至少8名拟任高管被监管否决
7月25日,监管披露,经审核,柯琮不符合“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熟悉保险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经研究,决定不予核准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柯琮任职资格申请。7月31日,监管披露,经审核,李燕不具备《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的...
(九)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签单数量、退保金等科目均应填报当年累计值,保险金额、承保人次、机构数量和从业人员数量等均应填报期末时点值。其中,期末职工人数应当包括高管人数,期末从业人员数量应当等于期末职工人数与期末营销员人数的加总。(十)本制度中的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分类标...
2家机构因欺骗投保人被罚 业内:消费者投保时应多关注保险合同中的...
业内人士建议,一方面,可通过了解代理人销售资质、从业经验、客户评价或业绩等情况,辨别代理人的专业程度;另一方面,在投保时重点关注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重要条款。电销、中介、代理人等是保险销售的主要渠道,但是一些销售人员为了达到销售目的,会做出未如实向投保人介绍保单条款、对投保人隐瞒甚至扭曲重要...
建设银行昆明官渡支行被罚:未按照规定对所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
6月19日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8.100,0.26,3.32%)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官渡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官渡支行”)因未按规定对所属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被处以警告并罚款3000元。此次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建行官渡支行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监管不力。根据金融行业相...
监管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 严厉打击机构和人员无资质“挂靠”
非保险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引流、商业宣传推广等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得从事互联网保险产品销售、咨询、保费试算、报价比价等商业行为。保险机构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等开展互联网保险产品营销宣传,应获得所在机构授权,并在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执业...
监管重磅新规严打保险欺诈,强调业内外协同作战,利用严监管恶意...
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欺诈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处置程序,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反欺诈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反欺诈宣传教育等(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从国外经验来看,规模较大的保险公司内部通常设立特别调查机构,承担反欺诈职责。该机构大多由资深的保险从业人员、退休警察、专业医生等人员组成,...
起底自媒体保险销售乱象:诱导投保人说谎,资质牌照如迷雾
李超表示,因为这一单业务实际并非东方大地公司的刘某促成,甚至刘某压根不认识也没见过投保人。保险销售人员的职责不仅仅是将保险产品销售出去,其还起到了对保险公司整体风控的首道把关作用。如果挂靠销售人员和投保人串通,不加甄别地怂恿一些道德风险或逆选择风险较高的客户进行投保,保险公司未来也会存在更高的赔付...
从银保合作角度看《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下)
《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或者受其委托及与其合作的保险中介机构、保险销售人员应当在投保人投保前以适当方式向投保人提供格式条款及该保险产品说明,同时应当就“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主要条款、保障范围、保险期间、保险费及交费方式、赔偿限额、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索赔程序、退保及其...
监管给险企“开门红”踩刹车,保险公司该何去何从?
每年11月,正是保险公司“开门红”产品的热销时期,也是销售人员最忙碌的月份之一。不过今年,监管给保险公司“开门红”踩了刹车。10月中旬,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强化管理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直指“开门红”,要求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突发!保险代理人行业要变天?…
从监管层面也在持续推进保险代理人分级落地。早在2019年,原银保监会曾向14家寿险公司发出了一份《关于调研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分级分类管理情况的函》;2020年,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落实保险公司主体责任加强保险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业协会及地方行业自律组织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