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开门杀”致骑车人死亡,保险公司被判赔200余万元
本案中,王某开车门未注意观察,导致车门与行驶而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并造成朱某死亡,故王某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因本起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部分,由...
“开门杀”致人死亡,悲剧已成赔偿由谁负担?
本案中,王某开车门未注意观察,导致车门与行驶而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并造成朱某死亡,故王某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因王某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故因本起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超过部分由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仍有不足部分,由...
司机“开门杀”撞伤骑车人,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王某的受伤系驾驶员、乘客共同侵权导致,交警部门虽在侵权主体内部作出责任划分,但本次事故由机动车一...
广西一家三口车祸身亡,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声称受益人死了不用赔
就在李盛小心翼翼地整理着从车内找到的物品时,他竟看到了一份高额人身意外保险单。这个原本被李盛视为侄子留给家人最后的心意和保障,却在之后引发了一场意想不到的法律纠纷。保险纠纷这份保险合同明确规定:若李先生发生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应向其母亲王芳女士支付高达200万元的赔偿金。这笔数额可观的赔偿金无...
又是全责!司机突然开车门下车,“开门杀” 酿成事故
司机突然开车门下车,“开门杀”酿成事故扬子晚报网9月12日讯(通讯员江公宣记者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横溪交警中队民警接报一起警情。一名报警人称,在横溪交警辖区桃盛大街路段处,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驾驶员贸然打开车门,与经过的电动车发生碰擦,导致骑行男子受伤。
开车门撞到人、闯红灯撞到人……车险能赔吗?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的过程当中,发生保险事故后,造成的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以及为了减少损失而支付的必要且合理的施救费用等,比如医疗费、抢救费保险公司应在规定的额度限额内予以赔偿(www.e993.com)2024年11月8日。着急上班,驾车不小心闯了红灯并撞伤行人,车险能赔吗?
“开门杀”撞伤骑车人,责任谁来承担?保险公司赔不赔?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认定受害人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9万余元,并有权向乘客追偿由其承担的三成赔偿责任。乘客贸然开门致骑车人受伤2023年1月30日,王某驾驶小轿车在启东市某路口停车,该车后排乘客张某开左后门下车时,未注意观察后方来车,与...
乘客“开门杀”撞伤人,法院:保险公司担责并有权向乘客追偿
承担保险责任后,保险公司有权向张某进行追偿。“开车门看似事小,但是稍有不慎就容易引发事故,造成的损伤一般都很严重。因为汽车旁通过的电动自行车车速一般较快,且电动车驾驶人的安全保护措施有限,无法抵挡车门的迎面撞击。”该案承办法官提醒,驾驶员或乘客在下车之前,应当通过后视镜及车窗玻璃等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
...撞伤骑车人,责任谁承担?江苏启东市法院: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
本报讯轿车司机违停,乘客贸然开门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人。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开门杀”酿成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作出判决,认定受害人的损失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9万余元,并有权向乘客追偿由其承担的三成赔偿责任。
乘客“开门杀”致人伤残,司机、乘客、保险公司如何担责?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了一起因网约车乘客“开门杀”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法院二审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19.8万元,网约车司机对此次事故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82.1万余元,网约车公司对司机的上述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乘客承担30%责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