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 张家港市恒美纺织有限公司被罚
2022年3月18日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信息显示,张家港市恒美纺织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市恒美纺织有限公司罚款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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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显示,张家港市恒美纺织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项目未批先建、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张家港市恒美纺织有限公司罚款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