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析】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无效的典型案例
因指导意见仅列明在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无效情形下,仅有条件的保护运费而不包括其他运输费用,故原告主张的滞期费不予支持。典型意义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是规范国内航运市场的重要抓手。大而不强始终是我国国内航运市场的重要特点和长期弱点,通过强调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效力来进一步规范国内水路航运市场,进而做大...
承运人运输途中导致货物损失且不配合鉴定需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开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王宁|民法典背景下国内航次租船运输中滞期费司法适用的误区、风险...
正确认识应是:无水路货物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的出租人签订的航次租船合同无效,其无权主张适用滞期费条款,即使运输船舶具有营运证件或出租人具有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质也不影响合同无效的认定;滞期费不具有法定适用性,只有当事人明确约定时才能主张;在发生装卸货滞期时,滞期费条款具有阻却延滞损失请求权成立效力和优先违约金条款...
交通运输部国家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技术咨询服务(2024...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情形;(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8)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中...
全国人民法院:运输合同纠纷的54条裁判要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没有取得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经营资质的公司签订《运输合作协议》,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协议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合同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虽然《运输...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一)违反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因为经营者违法被撤销许可的;(二)违反交通运输有关法律法规,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停业整顿的;(三)未取得经营许可,或者使用无效许可证件,或者超越许可核定范围,从事道路水路运输经营活动或者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合肥市交通运输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2024年版)_合肥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行单位应当禁止船舶过闸:(一)船体受损、设备故障等影响通航建筑物运行安全的;(二)最大平面尺度、吃水、水面以上高度等不符合通航建筑物运行限定标准的;(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禁止船舶过闸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二条??过闸船舶在通航建筑物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服从调...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者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为准,未列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的,以有关法律、行...
霍邱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2号)文件要求,霍邱县交通运输局编制2023年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