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关于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核心裁判条文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12、第八百零六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
灵秀论坛 | 股东出资期限未届满情形下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的...
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或以其他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在出资期限未届满的情形下,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时,能否追加、变更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为该执行案件中的...
【小案件大道理】“担保”也会“过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借条中明确了主债务履行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故保证期间为20...
最高院: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的性质与法律后果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第1款规定,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无效或者未生效的情形的,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对此,可从以下几个层面理解:(一)合同的一方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以物抵债的构成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当债务人不能就原债权债务...
申请执行也会“过期”!是否过期,过期了又该怎么办?
除了解申请执行时效的期限外,也应了解申请执行时效是如何起算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南京中院|新《公司法》实施要点问答66条
58、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未修改公司章程或未作出股东会决议,公司的经营活动是否有效?59、公司陷入经营僵局是否必然解散?60、公司僵局司法介入和处理的原则是什么?61、公司自行清算时,清算义务人应当如何确定?62、新《公司法》实施前,公司股东就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人职责,且一直持续到新...
【以案释法】“担保”也会“过期”?
本案中,担保人李某仅在借条上签字,未明确保证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也会“过期”?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本案中,担保人李某仅在借条上签字,未明确保证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出租人破产时待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具有持续性,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破产的情形较为常见,由此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本案中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但租赁期限尚未届满,承租人也未支付全部租金,因而属于当事人双方均未完全履行完毕的待履行合同。对于此种待履行的房屋...
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那些事儿
答:主要有两点变化:一是合同解除情形中增加了附期限解除合同的情形,即“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二是明确规定了直接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并明确了以该方式解除合同时如何确定合同解除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