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时刻 | 合法租房却被下“逐客令”,巨额损失怎么办?
原告认为,原、被告签订了7年的租赁合同,现合同未到期,被告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强行让原告撤场,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故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要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2、被告支付违约金;3、被告赔偿装修损失499260元、食材损失36173.5元;4、返还租金及物业费77961.29元;5、赔偿律师费损失35000元;...
最高院:原告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并判决解除合同的...
1.原告的诉讼请求是请求确认其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无效,而法院在认定该合同有效的基础上判令解除合同,系超出了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剥夺了当事人就该问题辩论的权利。2.违约方向守约方发送解除合同函,属于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此时应由守约方决定是否解除合同。在其未主张解除合同的情形下,法院判决适用原《合...
江苏建工程律师:浅析固定总价合同情形下未完工工程价款结算问题
★江苏省:《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2010年)》第七条第1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约定解除或单方法定解除合同,承包方主张其已完工程的工程款。因工程未完工,如何结算该部分工程款,往往涉及鉴定标准的把握。在工程没有全部完工的情况下,有两种不同的方式来确认工程款,一是...
“三所联动” | 合同提前解除?商户集体“蒙圈”!“三所联动”护航...
今年2月,松江区方松街道辖区内某商场“二房东”因经营不善与商场方解约,故主张与下游商户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所有商户在10日内将商铺内物品全部搬走,其中,多家商铺合同到今年6月底终止。“二房东”承诺退还押金,并以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补偿。商户也可以选择去“二房东”提供的替代商铺继续经营。但有多家商铺老板认为:...
租赁合同中适租义务的规范
有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有保证租赁物适租的法律义务,在因租赁物相邻区域的影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形下,租赁物存在瑕疵,出租人具有过错,除承租人恶意的情况下,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有观点则认为,应审查...
又一平价淘货胜地将告别街坊!26年“老鼠街”年底合同期满撤场
“合同期满,撤场清货”“全场清货”“大特价”……日前,记者走进金凯商业城(老鼠街),看到不少档铺都张贴了与撤场清货相关的标语(www.e993.com)2024年11月7日。目前商业城二楼的125个店铺里面,大概有80个档铺仍在营业,主要卖内衣,毛巾、童装、男装、女装、皮鞋、皮包、珠宝、首饰店等等。
受让方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引发的停工损失 项目出让方是否承担连带...
纵观本案的全过程,笔者认为,该案判决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让不是合同主体的燕京公司承担责任是错误的,且没有探究劳务方停工损失原因以及劳务方是否存在扩大损失的故意,就让燕京公司对受让方发包后,劳务分包方的停工损失,满盘皆收承担连带责任,值得商榷。
东莞常安医院内餐厅合约未到期被提前撤场?物管公司回应
日前,李女士向南都记者投诉,她在东莞常安医院内承包了餐厅的经营权,结果合同未到期,就被管理公司提出解约,被要求提前撤场。2022年5月17日,李女士和另外三名合伙人就常平镇常安医院院内独栋餐饮的餐饮部签订了《合伙经营协议》。据李女士提供的经营协议显示,合同期从2022年6月至2026年1月。而合同当中的入股...
李兴&张晓光:合同僵局的司法终止规则适用 | 微课程
关于合同僵局,王利明老师有一个定义:在一方履行合同出现根本违约的情形下,守约方不同意解除合同,违约方又不享有合同解除权,在这样的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出现一种进退两难的僵局状态。简单的说,就是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到达当初当事人设定的目标终点,又无法解除其效力,回到合同起始点,所以进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僵局状态。
租客请注意:这样退租无效,还得支付租金!
顺德法院审理认为,小陈2022年12月离开时未清空商铺物品,事后未通知商场其已撤场,商场无法判断小陈将不再继续履行合同。当时双方之间的合同并未解除。小陈未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原告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2023年3月,商场向小陈邮寄《解约通知函》的行为,就是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表现,因此,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