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
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相关结果可能与认定被投诉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关的,应当同时告知投诉人待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终结后可以重新投诉;(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不予受理的情形。5、接受投诉转办的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对投诉事项予以受理,并不得再次转交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
合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依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法施行前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仲裁法的有关规定重新组建;未重新组建的,该仲裁机构至1996年9月1日终止;新的仲裁机构由依法可以设立仲裁机构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统一组建。为了落实仲裁法上述规定,认真做好重新组建仲裁机构工...
中国法院网网上直播
2021年,大兴仲裁委登记案件6839件,受理案件6675件,不予受理案件164件,结案6636件,其中调解结案3265件;大兴区因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进入大兴法院一审程序案件1406件,其中调解结案230件、判决结案694件。2022年,大兴仲裁委登记案件7106件,受理案件6966件,不予受理案件140件,结案6926件,其中调解结案3750件;劳动...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6个条件是什么?
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有以下6个:申请人不具有法律资格、申请人与申请仲裁的争议无直接利害关系、争议内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争议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定仲裁申请时效、申请书及有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一、申请人不具有法律资格(一)劳动争议仲裁的适格主体根据《劳动争议...
吴瑞益 王夏梦|论立案阶段的程序纠偏——以裁定不予受理引发...
1.不当裁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在立案审查时,由于法律规范的抽象性与案件事实的复杂性,法官有时会对案件是否属于受案范围难以确定,进而作出不当的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上诉后,被上级法院予以纠正,继而撤销原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因立案审查阶段工作的不到位、不规范,导致二审予以纠正,实际上造成“程序...
姜裕峰 钟一鸣 | 仲裁司法审查的程序规范与审查标准
实践中,部分情形会涉及“非典型”的仲裁协议效力审查,如人民法院可能因当事人之间存在仲裁协议而作出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即在立案审查或管辖权异议程序中对仲裁协议效力作出实质性认定(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对此,《报核规定》第8条已明确,对于人民法院因涉及仲裁协议效力而作出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大武口区法院丨不予受理通知书是否受15天起诉期限的限制?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十五日起诉期限的限制。理由为:一、从仲裁机构《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即“经审查,不符合受理条件,本委决定不予受理”可知,“不予受理通知书”名为“通知书”,实为“决定书”。虽无司法...
最高院:要中止仲裁裁决执行,选申请不予执行还是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被执行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的,或者被执行人、案外人对仲裁裁决执行案件提出不予执行申请并提供适当担保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
对于当事人在撤回申请后,再次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或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人民法院可以受理。15.当事人申请仲裁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按照撤回仲裁申请处理,并作出决定书的,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如何处理?
《湖北省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一)》政策...
一是坚持严格执行职责权限的原则。如第一条对不属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的各类情形进行规范。第二条、第三条对劳动关系确认的时效和标准进行规范。二是坚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平公正原则。如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对劳动关系认定、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