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表行为及其法律后果的审查认定要点
越权代表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不代表公司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公司有过错则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在法定限制的越权代表情形下,即便不构成表见代表,越权代表行为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在有过错的前提下需承担赔偿责任,该责任性质属于缔约过失责任。(一)公司不能以相对人明知超越代表权免责相对人的善意与公...
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不宜仅限于直接损失
保险合同缔约过失责任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缔结保险合同过程中对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承担的责任。该种责任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赔偿责任,需要确定赔偿范围。目前,缔约过失责任赔偿范围的核心即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但该种损失的具体内容为何,学界与实务界均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信赖利益的损失仅指直接损失,另一种观点认为信赖利益损...
【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未签合同想脱身?别急!缔约过失有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对交易当事人所遭受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救济的责任形式,其产生的观念基础为诚实信用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由于当事人开始为缔结合同而进行磋商时,已处于超越普通人之间的一般关系的信赖关系中,这种关系虽不以给付为内容,但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负有必要的协助、通知、说明、保密、照顾、保护等义务。...
以案说法丨投资协议纠纷中缔约过失责任的正确认定与处理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背其根据诚信原则所应负的义务而导致另一方当事人的信赖利益损失由此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典》第500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上海威明保险代理因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被告,5月22日在上海市静安区...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上海威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威明保险代理”)因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被告,于2024年5月22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3)沪0106民初29666号。公开资料显示,上海威明保险代理成立于2008年,位于上海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王萍、薛金华、左鸣,分别...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一方当事人不遵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非缔约过失责任(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招标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属于书面形式,因此,在...
全国法院:关于缔约过失纠纷的裁判规则(二)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过错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致对方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我国的缔约过失制度规定于民法典第五百条和第五百零一条,基本沿袭了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条文,规定了当事人在违反诚实磋商义务、告知义务、保密义务情形下的赔偿责任。
全国法院:关于缔约过失纠纷的裁判规则(一)
02、缔约过失责任不以要约生效为前提——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诉江苏熔盛重工有限公司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裁判要旨:法律并未要求缔约过失责任须以要约生效为前提,如缔约当事人为缔结合同接触、磋商之际不诚信地违反先合同义务导致对方损失,即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约收购当事人披露了批准文件的进展情况,提示要...
【每日学法】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涉“赔偿责任”条款梳理
解读:第三人并非当事人,在未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能要求其承担合同责任,也不宜直接要求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为此,解释通过本条明确了处理方式,即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法典》第149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
张恩祥:论违反报批义务的责任认定 | 经贸法律评论202402
换言之,就违反报批义务当事人如有约定,约定优先;如果没有约定,则以本条第2款与第4款分情形处理。第2款为参照违反合同的违约责任,第4款则是缔约过失责任。同一个合同,竟然会根据给付障碍类型与诉讼方式的不同组合而给予截然不同的救济方案。由于第1款的规定旨在尊重当事人就报批义务已有的关于违约金等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