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可以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
拘传,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强制措施。刑事诉讼中,对经依法传唤拒不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人民法院拘传被告人,应当由院长签发拘传票,并在司法警察执行拘传时向被告人出示。执行拘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对于被告...
公安部:刑事拘传、拘留期限的相关规定,超期可申请变更或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依法传唤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措施,而拘留则是指公安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一、拘传的规定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
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局原局长被移送审查起诉
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专案工作经费;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帮助...
【法治宣传教育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12类情形及法律依据
5.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7.经济犯罪案件,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法作其他处理的;8.经济犯罪案件,经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强制措施,自立案之日起二年以内,仍然不能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依...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指引
为加强商业秘密刑事司法保护,统一办案标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水平,形成工作合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就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相关问题形成本指引。一、办理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12类情形及法律依据
12.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www.e993.com)2024年8月4日。三、准确把握第7、8项中“强制措施”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条文释义与适用指南》强调,上述“强制措施”不应当包括拘传。此外,上述的强制措施指法律层面,并非...
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恩施州公安局原局长田军被移送审查起诉
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报销专案工作经费;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徇私情私利,任性用权,故意对无罪的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帮助有罪的人逃避刑事责任追究,...
??国家安全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三条国家安全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
公安办理刑事与行政案件程序的区别汇总
刑事强制措施中“通知家属的情形”(1)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一)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薛永奎:羁押必要性审查、评估工作面临的困境、机遇和挑战...
《审查、评估工作规定》第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发现采取逮捕措施不当或者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值班律师申请变更羁押强制措施的,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及时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与旧规相比,新规明确赋予了侦查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权。对刑事辩护...